根据公安部通知,我们经过梳理发现以下几个关键信息,值得关注。
1.与整备质量与《公告》、合格证不符的,一律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2.对货车栏板、货箱、轮胎、轮毂等外观与《公告》明显不符、整备质量存在严重违规嫌疑的车型与企业,将会取证汇总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3.到2019年8月底之前,各地会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办理轻型载货汽车注册登记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
4.对违法违规车型企业,取消产品《公告》,依法处理,同时对涉嫌构成行贿受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论:重载蓝牌轻卡成为货车重灾区,未来政策导向是一刀切还是循序渐进的规范市场,欢迎卡友留言讨论。卡车之家作为货运行业的连接者,也欢迎行业人员与我们沟通洽谈,共同推进行业发展。
● 公安部发布的公告原文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车辆检验监督
各地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检测车辆整备质量,对整备质量与《公告》、合格证不符的,一律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二、严格车辆查验登记
对发现货车栏板、货箱、轮胎、轮毂等外观与《公告》明显不符、整备质量存在严重违规嫌疑的,立即启动嫌疑机动车调查程序,按规定开展现场调查。对调查确认违规生产的轻型载货汽车,要详细记录违规机动车基本信息及整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公告批次等信息,固定违规证据,通过信息系统上报违规机动车产品,我局将汇总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三、组织开展集中排查
即日起至8月底,各地要立即组织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办理轻型载货汽车注册登记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要排查检验数据,逐车分析排查检验合格报告,对车辆轴荷总和与整备质量明显不符的,督促检验机构免费复查检测,排查确认嫌疑车辆。要排查嫌疑车型,集中排查车长、总质量接近轻型载货汽车限值的车辆,确定重点嫌疑车辆型号,每个嫌疑车型抽取3辆以上实车免费检测整备质量,排查确认嫌疑车型。
四、严格违规责任追究
1.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的货车企业及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撤销产品《公告》,依法处理处罚;
2.我局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约谈曝光违规企业。对违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检验机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规定处罚,撤销检验资格;
3.涉嫌构成行贿受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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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七成经销商无法消化完国五库存车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对全国范围内的会员经销商企业,开展了关于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经销商运行情况的抽样问卷调研.调研区域包括北... 2019年05月30日
产家在生产合规上牌,公安部交管严查这是怎个理
应该从源头抓起,不让厂家出品不就完事了吗。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完全让车主埋单就太过分了
去年5月份的文章又拿来发?这都2021年5月份了。
四米二是真正的坑爹车型
早就该整治了,4米2拉的货比6米8还多,高速路费比小车还便宜。
这明显是在整老百姓,车超重为什么不追究上牌车管所,为什么要老百姓买单,这不合理的年检是哪个没文化提出的?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就是要搞死那些生产非法车辆的厂家,就应该狠狠的查。
现有的车如何安排处理???
车子我们买来开在路上就不合格了,请问厂家把车生产出来的时候,是哪些舅子给厂家发的销售许可证
就因为一个想自己验车不过的人投诉引起了严查
两年前的内容搬运到现在讨论,这不是扯呢吗
坑你,坑我,坑来坑去坑买家!!!!
编辑是从墓地里刚爬出来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信走着瞧
看看文章发布时间,编辑是挖坟吗?一九年的消息现在还放出来
蓝牌货车是几十年前的政策法规,现应该做出调整了
车不是我生产的,牌不是我自己印的,证不是自己发的,怎么最后就成了自己承担?况且,当初参照日本从而实行了几十年的1.495,是否符合现在的市场?同是4.2,简单的一块铁牌,不同颜色,完全就不一样,难道真的说同一台车,就因为一块铁牌颜色不同,他的安全性就不同?要想真的治理好,还不如直接从实际出发,从2.805车质量放到3.5,再从3.5的基础规划到总质量到5.0,这样一来再超载从严处理岂不更好
上高速控制吨位就可以了搞得那么麻烦
狠狠地罚,超标超载一律赶尽杀绝
历史规律证明——“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