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就相当于车辆的“黑匣子”,它能够完整的记录车辆与驾驶员的诸多信息。以往行车记录仪的管理是以行车安全及运行管理为考量重点,而现在的新型记录仪则对这方面做出的更深入的考虑,各种层面的实际运用及经营管理系统合理化而开发。
行车记录仪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20年代,它于1925年在德国发明,从德语的“回转速度器”(Tacheometer)和“记录”(Graphik)两文字而演变成行车自动记录仪。
行车记录仪对于商用车来说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提醒驾驶员避免过度疲劳驾驶而引起重大事故,还可以当做严格核对超过劳动时间的记录资料,同时可以作为驾驶员劳动权利保障的记录证据。
目前,行车记录仪有监控型与记录型之分,监控型记录仪主要是在车辆挡风玻璃后方安装一个摄像头,用来实时监控行车时发生的事情。这类记录仪一般用在乘用车与巴士上比较多。另一种记录型则是通过仪器记录车辆与驾驶员的行车数据,多用于卡车。
● 行车记录仪国外的使用情况
在发达国家,行车记录仪已经有数十年的使用历史。1953年,德国政府开始对载重超过7吨的卡车与客车强制推行行车记录仪。1970年开始,欧共体开始推广德国的经验,在其它欧洲国家强制推行行车记录仪。直到2003年,欧盟颁布新规定:自2004年8月起,在欧盟注册超过3.5吨以上的商用车强制安装使用IC卡技术,有打印功能的数字式行车记录仪。而在美国,巴西等国,商用车如果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则不能使用公共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