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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统一高速与普通公路超限规定

卡友们不知道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车辆略有超载,在高速公路上可被免予处罚,但是下高速后驶上普通公路,却可能因为超载而面临卸载、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

据悉,这是因为两部法规的规定略有差异。

2017年11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规定超限超载在规定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提示警告后放行

201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出台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规定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针对这一现象,在近日召开的去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元市市长董里拟提交的一份建议中建议:从国家层面优化高速公路与普通地方公路超限超载行政执法政策规定,将普通地方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误差控制按5%的标准执行,与高速公路的执行标准保持一致。(信息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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