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4日,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发布重磅文件——暂停受理本市集装箱道路运输新增运力申请的通知,5月1日正式施行。
其中,提出暂停受理的项目如下:
1、本市集装箱道路运输企业新设立的申请;
2、本市其他企业增加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范围的申请;
3、本市集装箱道路运输企业新增集装箱运输车辆(含挂车)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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