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前,来自辽宁绥中的两位货车司机韩某与贺某某,因未报备疫区行程、造成绥中县范围内大量人员被感染,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根据最新的政策变化,自2023年1月8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与此同时,相关法院收到了上述两位货车司机再审的申请。不过,有律师认为,最新的政策调整主要针对正在办理中的涉疫刑事案件,“那些刑事判决已经生效的案件,再去改判的可能性很小。”
关于上述两位货车司机申请再审的需求,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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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以人为本、这也是他们无耐之举
应该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一切在于人,希望能有正义法官重新审理
打脸的事儿和多捞钱的事儿你自己想想
应该改判适用于缓刑触犯法律不假进去不久国家全面放开法院接受再审应该放宽一面国大于法这种情况可适用于缓刑
作为卡友,很同情他们的结果。但是他们的“过程”却是很让人不齿的。也是咎由自取!
我觉得不会改了,因为你是在政策之前,
心中已有答案吗
当时造成的影响还是很大的,罪已经成立了,难搞
弱势群体
太难了
奈何!
肯定改判的可能性不大,好不容易找来背1.55亿锅的
那就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