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对于卡友来说,关注时事热点、最新政策事关大家货运出行和钱袋子。年后第一季度以来,各地又有不少新的政策出台,比如浙江黄牌出新要求、挂车购置税减半延长、天津国五车辆上牌延缓等等。下面,我们给大家集中盘点一下,方便各位卡友查询观看。
最新发布的新政盘点
● 浙江:黄牌车上牌要满足3个硬条件
近日,浙江“黄牌货车办理登记注册”出台新要求,从文件内容来看,如果购车单位不满足以下几个条件,货车一律不准上牌。
如下:
1、需要先有公安备案认可的停车场证明并且到交警队把《单位申请办理黄牌货车内部联系单》(图1)填写清楚交警盖章;
2、车辆需要安装和渣土工程车一样的四路4G视频和右转弯视频监控系统(图2、图3),方才准予单位所购车辆检验和上牌业务。(详情链接:浙江黄牌车:3个硬条件不满足不准上牌)
● 天津:国五车延期三个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2020年底,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六阶段国家重型汽车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中指出,7月1日前已销售的国五车可于10月1日前上牌登记,这对于想换国五车辆的卡友来说是个好消息。
公告指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在2021年7月1日(不含)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可于2021年10月1日(不含)前注册登记。
● 3月1日起:粤籍重型货车都要安装视频监控
2021年1月27日,广东省交通厅发布了《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6月以前,广东省的重型货车要完成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
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招标采购工作已经在2月23日完成,据悉相关安装工作已经在3月1日起实施。(详情链接:3月1日起粤籍重型货车都要安装视频监控)
● 挂车购置税减半征收 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1年3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明确表示:半挂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新国标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新购买的三轴栏板、仓栅式半挂车必须标配盘式制动器和空气悬架,由此一来,三轴栏仓式半挂车的价格基本都上涨到了12万元左右。根据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公式,价值12万的挂车需要缴纳的购置税金额大约为10256元,减半之后,能直接优惠5128元!对于半挂车来说,这样的优惠幅度非常诱人!
● 学法减分 安徽3市广东3市展开推广
在全国推广“学法减分”的浪潮下,安徽省滁州、淮北、芜湖;广东深圳、惠州、清远首先推广应用。
安徽将于2021年6月底前正式开展“学法减分”工作。据悉,将在滁州、淮北、芜湖三市率先试点,最高可减6分!
近期,广东省交通管理局为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家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的改革服务举措,决定自2021年3月起分2个阶段推广应用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措施。
1、3月5日起,深圳市、惠州市、清远市作为试点城市首先推广应用;
2、3月2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广使用。
● 袭警罪: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件,对刑法罪名进行补充修改,共新增了25个罪名,其中一项就包括“袭警罪”,自3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刑法的内容,什么行为会被判定“袭警罪”?
一、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详情链接:袭警罪来了!3月1日起施行)
● 郑州:三环内拟限行燃油车
近日,郑州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郑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加快存量轻型、微型燃油货车更新替换为新能源货车的步伐,未来将出台限制轻型、微型燃油货车在郑州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通行的政策。
按照《方案》要求,将明确郑州市中重型柴油货车的禁行区域、路段及具体绕行路线;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燃油货车通行管控,并根据新能源货车推广进度和增量情况,逐步减少燃油货车市区通行证发放比例。择机出台限制轻型、微型燃油货车在郑州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通行的政策。
● 河北唐山:城区禁行国四 附绕行路线
为进一步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唐山市市中心区、遵化、丰润区、曹妃甸区等城区都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划定了禁行区域。
二环路合围区域,即西南环线(不含)—新建二环路(不含)—205国道(不含)合围内区域。
禁用区管控措施
(一)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进入禁用区;禁止有可见黑烟的机动车进入禁用区。
(二)属于禁用区禁行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三)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机动车不受上述使用区域限制。
禁用区范围
二环路合围区域,即北二环路—东二环路(不含南路)—南二环路(不含东路)—西二环路(不含南路)合围区域。
禁用区管控措施
(一)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进入禁用区;禁止有可见黑烟的机动车进入禁用区。
(二)属于禁用区禁行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三)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机动车不受上述使用区域限制。
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区域(以下简称“禁用区”)
东山路(含)—林荫路(含)—丰津公路北环段(不含)—112国道与102国道重合段(不含)—102国道南环段(不含)合围区域。
禁用区管控措施
(一)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进入禁用区;禁止有可见黑烟的机动车进入禁用区。
(二)属于禁用区禁行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三)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机动车不受上述使用区域限制。
违反本通告规定使用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禁用区范围
滨海道东至青龙湾大桥(不含大桥)、西至与滦南咀东交界处往南所有区域。
禁用区管控措施
(一)禁止国四以下(含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入禁用区;禁止有可见黑烟的机动车进入禁用区。(二)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使用区域限制。
(三)区生态环境、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贵,在日常监管中落实本通告要求并做好实施及宣传工作。
禁用区范围
外环路(不含)合围区域。
禁用区管控措施
(一)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进入禁用区;禁止有可见黑烟的机动车进入禁用区。
(二)属于禁用区禁行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三)禁用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 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 2018) II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叉车、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等。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用区内使用前,应当到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符合排放标准的方可在禁用区内使用。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具有相关职责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日常监管中落实本通告要求。(五)禁用区内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轻型物流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六)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使用区域限制。
● 贵阳或将放宽皮卡限制 仅早晚高峰受限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征求意见稿》,指出:贵阳市将进一步优化货车通行管理工作,调整载货汽车在市区通行的限行措施。其中皮卡实行早、晚高峰限行(早高峰:7点至9点、晚高峰:17点至19点),其余时间段不限行。
● 深圳:将实施最严格排放标准
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将通过鼓励老旧车置换为新能源车辆,大力推动城区物流电动化,加大“绿色物流区”执法力度等手段进一步严格汽车排放监管力度。
1、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控。调整车辆排放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结合促进汽车消费政策鼓励老旧车置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推动城区物流电动化,加大“绿色物流区”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标准颁布情况,实施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加大在用车排放监管力度,建立基本覆盖全市的尾气排放遥感监测和黑烟智能监控网络,推动非现场执法。加强油气排放监管,全市加油站实现油气回收在线监控。
● 商务部发文 将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近日,商务部印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明确:将对农村地区购买轻型货车给予一定的补贴、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便利二手车交易、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优惠政策。
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便利二手车异地迁移。对于拟恢复二手车限迁政策的地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向政策制定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商务部报告。
细化“跨省通办”配套举措,保障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在转入地开具发票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政策落地落实。支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推动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登记注册住所的不合理限制。积极推动在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善配套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交易、纳税、登记、保险等“一站式”服务。
● 交通部发文:加强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表示要加强公路管理、水路运输、道路运输、海事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事中事后监管。
其中,在“公路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当中:
1、强化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监管
2、强化大件运输许可监管(详情链接:交通部发文:加强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
国六500马力!T7H重卡引领长途快递运输
伴随着排放标准的陈旧推新,国三旧车彻底淘汰,最新的国六排放也深受用户们的关注,由于近几年环保治理严格,排放更新速度也比较快,在厂商攻克技术难关... 2021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