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遇到交警检查,配合民警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是有些大货车司机竟无视执勤民警的指挥,抗拒执法选择冲卡。
7月3日,韦某驾驶桂E22012号牌大货车在通过钦南区高坳底治超点时,无视治超点执勤人员停车示意,实施闯卡行为往城区方向行驶。
钦州市治超办立即启动联合治超机制,通知前方执勤人员,在五桥将该大货车拦停,该车司机停车问执勤人员“可否放一马”,在执勤人员明确表示要依法依规处理后,该车第二次闯卡。
钦州市治超办立即通知交警黎合江中队在黎合江路口实施再次拦截,但该车司机再次无视执勤人员示意,驾车闯过拦截卡点。
钦州市公安有关部门,在收到市治超办通报以及下级报告后,立即将该车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布控工作。数天后,该车通过南北二级公路时,被早已掌握其行驶轨迹设卡等候的交警那丽中队截获。
经钦州市钦南分局侦查调查,于2019年7月13日,对桂E22012号牌大货车司机韦某依法实施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交警提示:
全市各公安机关,均已建立针对超限超载车辆治理中出现的闯卡严重违法行为的联合整治机制,司机驾车经过各治超点时,应当减速慢行,在治超点或其他道路,有执勤人员示意停车时,应当停车接受检查。执勤的交警、辅警,运管、公路、城管等联合执勤部门,均配备有执法记录仪,治超点现场也有24小时视频监控,如有闯卡等严重违法行为,均在收集固定证据后,无论是谁,对符合条件拘留的,一律予以拘留,并处实施其他处罚措施。
关于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治理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使用假牌、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治理,加大对货运车辆使用假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道路交通正常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通告发布之日起,严厉打击货运车辆冲卡、故意堵塞道路、故意污损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悬挂号牌、使用假牌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查实的将给予拘留、罚款、记分等处罚。
下列情形界定为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分情形实施整治:
(一)现场发现车牌倒装、反装、折弯等形式安装的;现场发现启用翻转牌架的;用遮挡或者反光的形式部分或者全部影响视觉辨识号牌的;有证据证明实施上述行为的,按规定处罚,对驾驶人一次性记12分。
(二)在7月21日之前,有安装翻转牌架、自动或手动遮挡牌照装置、自动更换牌照装置、号牌周边安装光源装置、留存有假牌的,由车主或者司机自行拆除,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合规安装使用号牌。自7月22日起,现场发现车辆有安装翻转牌架、自动或手动遮挡牌照装置、自动更换牌照装置、号牌周边安装光源装置的,无论是否启用使用装置,按规定处罚,对驾驶人一次性记12分;现场发现车上有其他牌照的,予以收缴,对驾驶人一次性记12分。
(三)强制性要求货运车辆经过灵山县、浦北县、钦州市各治超站、治超点,进入并在灵山县县城、浦北县县城、钦州市市区、钦州港建成区、保税港建成区、中马产业园区建成区内行驶,必须自行保持号牌清晰。现场检查发现号牌有污损的,按故意污损号牌处理处罚,对驾驶人一次性记12分。
经过其他道路,货运车辆驾驶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保持车辆号牌清晰,交警部门现场检查发现号牌有污损的,结合天气和道路行驶条件等因素考虑,可按故意污损号牌处理处罚,对驾驶人一次性记12分。
二、货运车辆驾驶人有闯卡、拒检、故意堵塞道路、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公安部门将要依法严厉处理,依法实施行政拘留,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依法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卡市场机遇在哪?看看物流专家怎么说
受整体汽车需求下降影响,重卡市场在连续两年的高增长之后,今年前8月销量出现小幅的下滑.据中汽协数据显示,今年1-8月,重卡市场累计销售80.54万辆,同... 2019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