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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大批新规将实施 关乎运输方方面面

关于货车禁限行政策:

山西长治:9月起调整货车限行政策

从2022年9月1日起,长治将对区域内部分道路实施货车禁限行措施。

一、以下相关区域及道路,重中型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1、英雄南路既省道长陵线(不含)以西、古桥街(含)以北、G208国道(不含)以东、五龙街(不含)以南区域内所有道路。

2、光明路全线、学府街全线、英雄南路既省道长陵线(上党区原家庄路口至上党区西贾路口)。

3、长治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长治市潞州区部分区域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长公通字【2021】51号)规定的我区范围内南环西街(含)以北、五针街以南、英雄南路既省道长陵线(五针街至南环西街路段[含]〕以西、五针街至南环西街以东区域。

二、以下区域,每日22:00 至次日6:00 允许通行四轴(含)以下重中型城市物流配送货车通行:

南环西街、英雄南路既省道长陵线(上党区原家庄路口至上党区西贾路口)、振东街、黎都街。

三、禁限行车辆绕行路线

G208 国道去往长陵路或长陵路去往G208 国道的车辆绕行五龙街、G207 国道环线、荫太线。

四、以下相关道路,大货车全天可以通行:

五龙街全线:该道路为东西方向,东端与英雄南路既省道长陵线相连,西端与G208国道相连,G208 国道和英雄南路既省道长陵线为南北方向道路,五龙街为连接 G208 国道与英雄南路既省道长陵线间的一条城市主干道。

相关限行车辆如需进入限行区域,需提前办理通行证,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进入。

注: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闲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

成都:9月起实施重污染天气下交通管理措施

●  重污染天气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9月起大批新规将实施 关乎运输方方面面

一、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下称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全市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四)全天24小时禁止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辆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全市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应急抢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场段主体结构大体积混凝土连续浇筑作业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新能源车辆、为应急抢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场段主体结构大体积混凝土连续浇筑作业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3:00至24:00,禁止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春节放假期间,国Ⅰ(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

(三)工作日的3:00至24: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本市和外地汽车(含临时号牌汽车)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区域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全天24小时禁止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辆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四、特殊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新能源车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持《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持《货车电子通行码》的园林绿化车辆和拉运鲜活农副产品的三绿工程车辆;

(五)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应当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告知。

六、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七、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八、本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有效期2年。

9月起大批新规将实施 关乎运输方方面面

●  臭氧重污染天气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9月起大批新规将实施 关乎运输方方面面

一、臭氧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道路,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臭氧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重点管理区,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下称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三、臭氧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全市范围内: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通行。[为应急抢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场段主体结构大体积混凝土连续浇筑作业提供保障的,以及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四、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预警级别措施要求,及时向公众告知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的燃气油货车交通管理措施。紧急发布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实行臭氧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

五、在采取臭氧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六、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七、本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有效期2年。

长沙:部分区域24小时禁行国三

9月起大批新规将实施 关乎运输方方面面

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长沙市国 III 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通告》,规定长沙绕城高速及长株高速合围区域 (不含边界及区域内高速公路) 全天24小时禁止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该通告自2022年8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温岭:9月起调整货车限行政策

9月起大批新规将实施 关乎运输方方面面

图片来源:温岭公安微博

●  编后语:

9月份这一大波政策袭来,必将会对卡友们的日常运营的各方面造成影响,尤其是限行政策调整、高速公路收费站关闭等,希望大家可以做好准备,提前规划好自己的路线,以免影响正常运营。如果大家觉得这篇文章有帮助,欢迎转发给身边的卡友兄弟。(文/王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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