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来卡车之家App
及时获取
最新卡车资讯
你好, 网站地图
卡车之家,商用车互动服务平台 全国
选择地区
全国 北京 河北 江苏 浙江 山东 河南 广东 上海 四川 重庆 山西
扫码下载APP

微信扫一扫下载详情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详情

轻卡 重卡 微车 牵引车 载货车 自卸车 皮卡 挂车 专用车 总成/配件 电动车
卡车之家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道路交通政策

超载不到1吨是否一超四罚?交通部这样说

超载不到1吨是否一超四罚?交通部这样说

【卡车之家 原创】从2016年“921”治超以来,多地都开展了“一超四罚”政策,当车辆发生超载超限行为时,会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均实施处罚措施。

超载不到1吨是否一超四罚?交通部这样说

那么,许多卡友都有一个疑问:我们这边没有磅秤,都是凭经验装货,有事稍微超出一点,这时会怎么处罚?对此,交通运输部官网做出了回答:


对于现场执法,考虑到称重检测设备误差因素,为减少和避免执法矛盾,本着处罚与教育并举原则,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于超限未超过1吨的,相关执法机构一般不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警告后放行,此类信息不会作为“一超四罚”的证据,抄送给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对于公路收费站车辆称重数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路管理机构有权查阅和调取,经确认后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对于超限未超1吨的称重数据,原则上应与现场执法处置原则一致。


也就是说,超限未超过1吨的话,应该“予以警告后放行”,而不会有其它的处罚。但是小编在这里也提醒大家,这1吨的余量是为了避免称重设备误差而设立的,大家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按规定装载才是最安全的。(文/王鹏)

文章标签:
条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