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6月28日交通部道路运输司公布了第1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的公告,许多网友对推荐车型提出了质疑,电话咨询了交通部汽车挂车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得到的答复是根据《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工作规则》两个文件制定的。
● 推荐车型选择的标准
按照《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推荐的牵引车车型有6x4与4x2两种,对于6x4牵引车,发动机功率应大于265kW,合350马力;最大准拖质量为40吨;安全装置上要求ABS制动系统、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缓速控制装置、带有行车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为标配;整车配置上要求加导流装置。
详细标准请点击《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在与的半挂车匹配互换性上要求采用50号牵引座,电气连接装置及ABS系统都要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其中对安装有真空胎、空气悬挂的牵引车优先推荐。
对于半挂车也作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厢式半挂车、集装箱半挂车、栏板式半挂车三种形式。在质量与外形尺寸上要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安全装置上应配有ABS制动系统、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电气连接装置及ABS系统也都要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对真空胎、空气悬挂的挂车优先推荐。详细标准请点击《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首批推荐车型符合以上标准
交通部公布的第1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牵引车都采用6X4驱动形式,均满足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准牵引质量均为40吨,发动机马力范围在370-440马力,其它各项也都符合上述要求。这些车型配置都是现在市场上的主流配置,针对甩挂运输加装了带有行车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在与挂车的匹配性上做了规范统一,严格遵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挂车也主要体现在牵引销、电气装置与ABS系统的统一标准,强调与牵引车的匹配互换性。
● 甩挂政策首先面向试点单位
第1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的推出是对《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做好推荐车型评定和公布工作”的落实。甩挂试点工作首先会选择一批试点运输单位。
按照规定试点单位应具有较大资产规模、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有稳定的甩挂运输业务需求、一定的站场设施和信息化基础条件,拥有牵引车50辆、挂车100辆以上,通过试点能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节能减排效果的项目(单位)。对于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开展甩挂运输的,只要符合试点条件也可按试点项目(单位)。
对甩挂试点单位,政府将提供甩挂运输站场设施改造及车辆更新给予投资补助、通行费优惠、技术支持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 编后语:
甩挂运输作为一种先进的运输方式,目前在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此次交通部公布的《第1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公示》和先前发布的《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都是国家在政策上为甩挂运输的发展扫清道路,相信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甩挂运输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2011年5月邮政收入同比增26% 达649.2亿
1-5月,邮政企业和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649.2亿元,同比增长26.0%;业务总量累计完成630.8... 2011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