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卡车之家App【卡车之家 原创】最近卡车圈最火爆的话题,一定少不了“强制标配AEBS”。
工信部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重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标准建议于2028年1月1日起实施。简单说,AEBS也就是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或将成为重卡的强制配置。
很多卡友一听“自动紧急制动”,第一反应是:以后是不是不用怕追尾了?前车急刹,行人横穿,一不留神,它都能帮我兜住?但我在这里不得不泼盆冷水:这个想法很危险!
AEBS当然是好东西,几十吨的重卡,一旦追尾,后果往往都是惨剧。如果有套系统能提前预警、帮忙减速,关键时刻可能真能救命。但它远不是“不撞车系统”,更不是“免死金牌”,我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现在营运货车装AEBS,已经不是新鲜事。
JT/T1178.1-2018及JT/T 1178.2-2019分别对载货汽车(总质量≥12吨且车速>90km/h)及牵引车辆等作出要求,应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且性能符合JT/T 1242-2019要求。
这里的JT/T 1242—2019,全称是《营运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简单说,它就是目前营运车辆AEBS该怎么设计、怎么测、测到什么程度的重要依据。
而这次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范围更大,层级也更高。它适用于M2、M3、N2、N3类车辆。跟卡友们最相关的,就是N2类载货车辆以及N3类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这些车型。
所以方向已经很清楚了:以后重卡AEBS会从“有没有这个配置”,变成“达不到要求就上不了公告、不能生产销售”。未来强制性国标正式实施后,车辆准入肯定要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准。现行的 JT/T1242,如果后续有不一致的地方,也要跟着强标调整。
很多人容易把“通过标准测试”理解成“任何时候都能刹住”,这个理解很危险。
JT/T 1242—2019 里对AEBS的定义,说得其实已经很明白了:探测前方目标车辆或障碍物,发现可能碰撞时提醒驾驶员,并激活制动系统,通过降速避免碰撞或减轻碰撞。
这几个字要格外注意:避免碰撞,或者减轻碰撞。
“避免”和“减轻”不是一回事。能刹住当然最好,但在有些工况下,标准并不要求系统一定能把车完全刹停,而是要求碰撞前把速度降下来。

比如现行标准里要求,AEBS至少要在15km/h到车辆最大设计速度范围内正常运行;对目标车辆的最大检测距离不小于150米,对行人的最大检测距离不小于60米。
听着很厉害,对吧?但测试环境也很理想:封闭场地、水平干燥、附着良好的水泥或沥青路面,能见度大于1公里,风速小于5米/秒,温度在-20℃到45℃之间。这是怎样的环境?可以看作是卡友们日常驾驶中比较理想的路况了。
可卡友跑得真实道路可能比这更复杂,路上可能有雨雾冰雪,有泥污糊住雷达,有夜间国道,有施工改道,有电动车突然窜出来,有前车遮挡后的行人,还有下坡、弯道、重载、疲劳这些情况。考试场地能测出系统底线,但测不完路上的所有意外。
再看制动效果,更能说明问题。
JT/T 1242—2019 规定,自车80km/h面对静止目标车时,如果发生碰撞,通过紧急制动后,自车减速量应不小于30km/h;自车40km/h面对静止目标车时,应避免相撞。
面对12km/h匀速行驶的目标车,自车80km/h时,应避免相撞。针对具备行人紧急制动功能的系统,自车60km/h时,如果发生碰撞,自车减速量应不小于20km/h。
你看,这里有的要求是“避免相撞”,有的要求是“撞上时速度要降下来”。这就说明,AEBS不等于每一次都能把车刹停。它最现实的作用,是把原本可能很重的事故,尽量变轻;把原本可能完全没反应的瞬间,多争取一点时间。
我们算一笔账更直观。
JT/T 1242—2019第3.1.9条规定,紧急制动阶段,是AEBS向自车发出制动指令,车辆以至少4m/s2的减速度开始减速的阶段。这里必须强调:4m/s2是“至少”,不是最大上限。我们先按4m/s2做一个保守计算,从80km/h到完全刹停,理论距离约为61.7m。

JT/T 1242—2019第7.4.3.1条规定,目标车辆静止测试中,目标车静止并与自车方向一致,自车以80km/h和40km/h行驶,距离目标车辆150m时测试开始,驾驶员保持加速踏板位置、保持车速。
150米看起来很长,但别忘了,AEBS不是从150米外就开始全力刹车。第5.3.2条要求系统应输出不同等级预警;第5.3.3条又规定,预警阶段任何自车减速量不应超过15km/h与总减速量30%两者中的最大值。
第5.4.1条还规定,紧急制动阶段不应在TTC或ETTC大于等于3秒前开始。如果按80km/h计算,TTC=3秒时,自车距离目标约为:22.22×3=66.7m。
而刚才我们计算过,按4m/s2的减速度从80km/h完全刹停需要约61.7m,这样的话理论余量只有约5m。这里还没有算制动建立时间、轮胎附着变化、车辆载荷、路面湿滑、传感器识别边界等因素。这就是为什么标准在80km/h静止目标工况下,不简单要求“必须完全刹停”,而是要求碰撞时速度至少降低30km/h。
那降30km/h有多大意义?80km/h降到50km/h,速度下降37.5%。但碰撞动能和速度平方成正比:502÷802≈39%。也就是说,理论上剩余动能约为原来的39%,动能减少约61%。
这也体现出了AEBS真正的价值之一:它未必每一次都能把事故消灭,但可能把致命冲击压低,把一场大事故压成相对可控的事故。
这次新强标征求意见稿,比现行行业标准更系统。
编制说明里提到,对车辆目标,系统至少应在10km/h至最高设计速度区间内激活,比现行的法规更加宽泛(最低激活时速降低了5km/h);对行人目标,至少应在20km/h至60km/h区间内激活。
车辆目标测试包括静止目标、匀速目标,最高测试车速到98km/h;行人目标采用儿童横穿场景,最高测试车速60km/h。并且还增加了误响应测试,说白了,就是不能在该刹的时候不刹,也不能在不该刹的时候乱刹。
这些当然是进步,但编制说明里的验证试验也告诉我们:系统能力还有边界。
比如在静止车辆目标试验中,部分试验车在70km/h、78km/h工况下发生碰撞;在匀速车辆目标试验中,也有车辆在90km/h、98km/h工况下发生碰撞。
成人横穿、自行车横穿、踏板式两轮摩托车横穿这些场景,曾经在过程稿里做过验证,但最终征求意见稿没有纳入,原因包括多数试验车辆识别和达标能力较差,或国际法规没有规定相关场景。
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现在的AEBS越来越强,但还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看准,不是所有场景都能处理。所以,强制装AEBS是安全进步,增加了安全冗余,绝不是让驾驶员放松警惕。
第一,别因为有AEBS,就跟车更近。
安全距离永远比最后一脚自动刹车可靠。AEBS再快,也要先看见、再判断、再预警、再制动。重卡满载几十吨往前推,不是系统一喊“刹车”,车就能立刻停住。
高速上真正救命的,很多时候不是电子系统,而是你提前留出来的那几十米。
第二,仪表报警别当小事。
AEBS关闭、故障、初始化异常、传感器受限,都不是“亮个灯而已”。那是在告诉你:这道安全网可能不正常。前脸雷达被泥糊住、摄像头被遮挡、事故维修后没校准、加装件挡住传感器,都可能让它看不准、看不远,甚至看不见。
第三,不要随便长期关闭系统。
新强标征求意见稿要求,系统每次上电或点火后默认开启;如果驾驶员主动关闭,一般应在不大于15分钟后自动开启。为什么这么设计?就是怕驾驶员在特定场景下关了,后面忘记了打开。
第四,越复杂的路,越要当它不存在。
雨雾天、冰雪路、长下坡、施工区、夜间国道、城乡接合部、两轮车和行人多的地方,都别指望AEBS替你完全兜底。越是这种路,越要提前降速、拉开车距、脚备刹车,多观察。
AEBS值得装,也必须装,它能让卡车更安全,能在关键时刻多抢一点反应时间,大幅减少碰撞速度。但真正成熟的卡友,不能把主动安全系统当护身符。我们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AEBS是最后一道安全网,不是驾驶员的替身,车可以越来越聪明,但命,还不能交给它。
资料来源:
JT/T 1242—2019《营运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JT/T 1178.1—2018第1号修改单、JT/T 1178.2—2019第1号修改单、《重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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