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怀柔白河桥被货车压塌:司机被判赔1556万
2011年7月19日凌晨零时40分,一辆重达160吨的严重超载沙石6轴货车(车长14米、宽2.5米、高2.2米),通过北京怀柔区宝山寺白河桥第一孔时发生桥梁坍塌,4孔全部坍塌,无人员伤亡。
宝山寺白河桥,又名北京怀柔白河桥,位于怀柔区四宝路K37+464处,跨越白河,桥梁与河道正交,桥梁全宽11.5米,其中桥面宽度9米,两侧各1.25米人行步道,全长232.81米。上部为4孔净跨50米的钢筋混凝土钢架拱,矢跨比1/10,下部结构为实体墩台,嵌岩桩基础。该桥始建1987年,2006年上部结构加固,经检测为二类桥梁,设计荷载为汽车─20级。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19日零时许,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沙石料,行驶至怀柔区宝山寺白河桥时,因车辆严重超载110余吨,致使桥梁垮塌。经怀柔交通支队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被毁的桥梁价值1556余万元。经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检方认为,车辆严重超载是导致桥梁垮塌的直接原因。此前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怀柔公路局1500余万元的损失费。据了解,宝山寺白河桥设计承载标准为汽车-20级(6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张某驾驶的货车实际载重上限为31.5吨,而事发时车上装的沙石高达145.5吨,超重110余吨。
根据鉴定,张某驾驶的超重车辆由南向北经过白河桥第一孔桥梁处时,大桥的抗弯强度不足以支撑,因此第一孔桥梁垮塌。由于白河桥为钢架连拱桥,而其桥墩并不是能承受上部结构传来的水平力的桥墩,也就发生了第一孔桥梁坍塌后而带来的各孔连续倒塌。
据报道,对于检方指控,张某仍然不持异议,“我就是觉得责任不能全由我来承担,量刑太重了。”张某称,自己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现在“进去了”,不仅钱还不上,而且一家老小的生计也成了问题。“之前有那么多车都超重,而且当时我确实没有看见限重标,我不是成心的。”
● 208国道太原东柳林桥被压塌:肇事车辆总重达183.2吨
2007年8月15日,一辆总重达183.2吨的货车经过208国道太原市小店区段东柳林桥。重压之下,东柳林桥西半幅桥面整体垮塌。
早在2004年6月20日起,山西省就根据国家七部委统一要求开始实施公路治超。按照有关规定,六轴货车的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否则沿途路政、交警部门必须对其实施卸载并予以处罚,绝不允许只罚款、不卸载。
而实际情况是,这辆压塌208国道公路桥的六轴货车,车货总重高达183.2吨,超限运输比率为233.1%,实际载货量接近三个火车皮。
据了解,这辆货车来自忻州市繁峙县。从繁峙到事发的208国道太原市小店区东柳林桥,行驶距离至少在230公里以上,但它一直到酿成塌桥事故前也未被有关部门依法卸载。
事发现场:国道桥整体垮塌
被压塌的208国道东柳林桥,位于208国道小店公路收费站南侧约5公里处。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东柳林桥由两个独立桥面组成,东半幅为桥墩承重结构,西半幅为单拱无桥墩结构。被压塌的西半幅,桥面全长约38米,建成已近30年。公路部门确认:该桥在事发前的技术状况良好。
当时,西半幅桥面已经断成三截,中间一截落在流淌的污水中被淹没,一辆牌号为黑B41347的欧曼神舟半挂牵引车车头朝南趴在垮塌的桥面上,其最后一排车轴已被污水吞没,车头距离南侧的公路路基仅有一米远。现场维持秩序的一名交警说:“看这样子,这辆车再往前面走上一米,车头就可以压在公路路基上了。”
站在桥头,可以清楚地看到这辆欧曼货车上装着黑色的粉末状货物,货物顶部距离货厢最高处至少还有二三十厘米。太原公路分局工作人员说,别看这辆车未装满货物,但那些黑色粉末状的东西全部是精矿粉,同体积的精矿粉比煤炭要重得多。如果该车装满精矿粉,其车货总重至少也要在200吨以上。
部门说法:巨无霸车压塌国道桥
在东柳林桥的北面,竖立着一个写有“20T”字样的圆形标牌。公路部门工作人员解释:“这个标志的意思就是说禁止单轴承重20吨以上车辆通行。”
虽然公路部门一时无法称量这辆欧曼货车载运精矿粉的实际重量,但从他们在该车驾驶室内发现的一张过磅单来看,该车的车货总重高达183.2吨,平均每排轴的实际载重量超过30吨。
“毫无疑问,是这辆严重超限运输的巨无霸货车把桥给压塌了。”公路部门工作人员说,之所以说这辆车是巨无霸,是因为其实际载重量已经接近三节火车皮的运输量。(一节火车皮的限定运输量为60吨)
事件纵深:严重超载车安然行驶230公里
事故调查人员讲,经他们初步调查,这辆车来装运精矿粉的地点为忻州市繁峙县。虽然一时无法找到该车司机,但按照常规来讲,该车从繁峙县到太原需要经过代县、原平、忻州、阳曲并穿越太原市城区,其距离大约在230公里左右。其间,它需要经过很多检查点。
路过多处治超点超载车没有被卸货按照“治超”工作的有关规定,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被检查并经确认后,无论查获单位是路政还是交警部门,都必须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责令车主或司机消除违法状态,也就是说必须卸掉超限运输部分的货物,否则不准放行。如果严格执行这个规定,这起超限车辆压塌国道桥的事故肯定不会发生。
对此,太原市公路分局负责人说,仅就太原市境内而言,该车需要经过司徒窊和小店两个超限检测点。2002年7月,省政府颁发“晋政发[2002]16号”文件明确要求,交通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治理超限不准占用公路作为检测场地,此后又颁布文件要求各涉路部门不得逆向拦车实施检测。司徒窊超限检测点拥有双向检测场地和设备,可以对两个方向的来车实施超限检测,但该检测点一个月以前就已暂停检测,目前检测点全员都在培训、学习。
而小店超限检测点由于只在公路一侧设有检测场地,所以只能对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进行检测。肇事的货车事发当天由北向南行驶,方向正好相反,如果对该车实施检测,就必须让其横穿公路逆向进入检测点,极易诱发交通事故,这是省政府以及省纠风办、交通厅、公路局等部门明令禁止的,所以,小店超限检测点无权对该车实施超限检测。
那么,肇事货车是如何经过代县、原平、忻州、阳曲等地的?其间是否受到涉路执法部门检查?是否被有关单位处以罚款后放行?这些问题,似乎永远不再会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