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民、执业律师胡磊因质疑“城北出口高速公路”在收费期满后仍继续收费,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告上法庭,引发广泛关注。
● 收费期限“悄悄延期”
资料显示,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最初为1998年12月21日至2024年6月30日。然而,他在实地调查中发现,该高速收费站公示的收费期限却为1998年12月21日至2025年9月17日。
这意味着,收费期限被延长了约1年3个月。
面对公众的质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曾在2022年明确回复称,该高速收费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止。
但在2024年9月,有市民反映该高速仍在收费,相关部门却回应称“收费尚未到期”,并解释称因国家免费政策影响,未达到法定收费年限,故重新核定了收费期限。
胡磊作为执业律师,深知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他于2024年10月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公开城北高速收费延期的批复文件,却被告知“按有关规定不予公开”。随后,他申请行政复议,结果仍维持原决定。最终,胡磊选择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该行为违法,并责令重新作出答复。
2025年7月2日,该案在成都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
● 延期收费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且必须在收费期限届满前完成还贷或收回投资。若需延长,必须依法报批并向社会公开。
然而,城北高速的延期收费却存在以下疑点:
信息公开不透明:胡磊申请公开的批复文件被以“涉密”为由拒绝,缺乏合理依据。
政策依据模糊:相关部门解释称因国家免费政策导致收费年限不足,但并未提供具体政策文件或计算依据。
公众知情权受损:作为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收费延期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而非“悄悄延期”。
● 不仅是成都,全国多地存在类似问题
事实上,成都城北高速的“延期收费”并非个例。
近年来,全国多地高速公路在收费期满后仍继续收费,理由多为“未达到法定收费年限”或“贷款未还清”。例如,广西多条高速收费权到期后仍在收费,且不存在“空档期”。
这类行为引发了公众对“收费公路变永久收费”的担忧。
许多车主表示,高速公路本应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益性项目,若无限期收费,则有违初衷。
胡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提起诉讼的目的不仅是为自己维权,更是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编后语
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关乎千万卡友的切身利益。此次成都市民状告交通厅事件,我们期待法院能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更希望相关部门以此为契机,完善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制度,真正做到“收费有期、公开透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文/高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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