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2021年2月20日,云南省华宁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据华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这是一起3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为何货车一出事就是重大事故?这起事故我们能学到什么教训,今后如何避免呢?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下这起事故。
网上流传的几段视频可以发现,出事货车为前四后八4轴货车,按GB1589-2016的要求,4轴货车的车货总重上限为31吨,而当地公安局信息显示,出事货车总质量已达75吨,超载达143%。
从这段视频来看,事发时共有4辆车同向行驶,也许是提前发现了出事货车的异样,拍摄视频的车辆提前靠边减速。然而前方的小型汽车并未发现后方的危险,而且根据小型汽车的位置来看,小型汽车可能正准备超越前方的半挂车。
但此时出事货车已经到了跟前,无路可走的货车只能选择从中间穿过,小型汽车非常悲剧的受后方车辆撞击,被夹在2辆货车中间,瞬间被撕碎。
从这一段视频可以看到,这一段是一个较大的下坡,在受到出事货车的撞击后,已经面目非全的小型汽车被一路顶着前行,看得出来但出事货车并未有任何减速的迹象,我们估计事故车辆已经刹车失灵,无法有效减速。
最后一段视频里,出事货车和小型汽车已经停下,但非常惨烈的是,两车都被熊熊燃烧的火焰包围。
根据当地公安局发布的消息,此次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的悲剧。
为何出事货车刹不住车,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这里我们也从视频和当地公安局的消息来进行简单的分析,也欢迎各位卡友在下方评论区各抒己见,不吝赐教。
1、严重超载
事发货车为四轴自卸车,额定车货总重31吨,然而车辆的实际重量已达75吨多,超载多达143%。虽然车企在设计车辆的时候考虑过安全的冗余度,但如此超载,真的是太肆意妄为了。
2、车速过快。
事发路段为一段下坡路段,我们从上面第三个视频可以看到,事故路段的坡度不算小。前面的半挂车保持在一个较低的车速下行驶,这样安全系数更高,更易控制车辆。但事故货车的时速大大超过其他车辆,明显是经验不足,太过大意。
3、操作失误。
云贵川地区,山多弯急坡度大,除了辅助制动外,很多卡车下坡还必备淋水器。然而不是有了淋水器就能保证万无一失,同样一辆卡车,交给不同的司机来开,也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不过话又说回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就是经验再老道,事故的发生也由可能变成必然。此时此刻,什么车辆、什么辅助制动、什么淋水器、什么操作也都救不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这部自2004年5月1日起执行,至今已施行近20年的交通法,从一开始就将严禁超载写入法律条文中,2016年“9.21”治超,2019年“521”轻卡不轻,2019年10月,无锡“百吨王”货车压翻大桥。
虽然目前来看,干线物流、高速公路由于采用了称重上路的方式,这一路段的超载行为得到较大的改善。但像国道、省道这种较低级别公路上,还有很多超载行为,其势头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很多人说,利字头上一把刀,没有巨大的利益,哪个司机、企业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但司机、企业作为物流行业众多链条中的一环,解决单一环节的问题,并不能根治超载现象。
1、执法散乱。部分执法人员处罚标准不一,随意处罚。要么罚款不开票,罚款成为部分人的灰色收入来源。
2、以罚代管。交钱就让上路,形成恶性循环,超载乱象更重。
3、运动式执法。一阵不闻不问,一阵严打,风头一过就猛超载,一出事就严打。
4、地方保护主义。有关系有门路的可以开着超限车大摇大摆上路,劣币驱逐良币。
5、市场乱象。运费太低,运力过剩,货主坐地压价,不超载不赚钱。
● 编后语
截止本文发稿时,据当地公安局消息,2月21日,当地公安局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李某、肇事车辆车主李某某,以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华宁县青龙镇打磨箐水洗厂法人邓某、厂长余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虽然司机、车主、企业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人死不可复生,什么赔偿也都成了过眼云烟。在此卡车之家也希望当地政府乃至全国的交管部门都能加强执法,严格执行道路安全运输标准,杜绝违法超限车辆上路行驶,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文/朱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