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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米2自卸车该不该申请4.5吨以上公告?

最近的瓜,一个比一个大,连小编都成了瓜田里上蹿下跳的猹。小编在吃瓜的时候接收到了这样的消息:工信部起草的《轻型货车技术规范》(简称《规范》)正在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而企业给出的意见中,提出了“4米2的自卸车应申报4.5吨以上公告”的需求!

4米2自卸车该不该申请4.5吨以上公告?

据了解,该《规范》制定后,将会从根源上彻底解决“大吨小标”的问题!并且,市场监督局也会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进行强制召回!也就是说,4米2的自卸货车,到底能不能增吨,全看这些反馈意见能不能被采纳!

在企业所提出的意见稿中,关于4米2的自卸货车到底该不该申请4.5吨以上公告的问题上,有这样两个观点开始“打擂台”:

1、应该申请4.5吨以上公告。带有自卸式和随车起重式轻型货车,市场上绝大部分产品都不符合规定,该类车型应申报4.5吨以上公告,因此协会同意该项要求。

2、是否增吨还需调研。部分企业认为自卸车也存在4.5吨的合理车型,并举例车型和使用场景,提出了自卸汽车除满足“对于3500<总质量≤4500的轻型货车车辆结构配置应合理”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①当车长≤5600mm时,货厢内宽≤1850mm,货厢高度≤450mm;②当车长>5600mm时,货厢内宽≤2100mm,货厢高度≤600mm,载质量利用系数≥0.75。建议装备中心到相关企业调研,研讨4.5吨自卸是否合理。

“大吨小标”一直是卡友们的都很头疼的问题,究竟是增吨还是减重都成了争论不休的问题。现在正处于政策制定阶段,关于4米2的自卸货车到底该不该申请4.5吨以上公告,卡友们都有什么看法?趁还没“实锤”赶紧发声让更多的人看到!赶紧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让工信部看到卡友们的真实诉求!(信源/商用车新网 文/杨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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