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一辆车牌号为冀FH81**的重型普通货车在京港澳高速上,由于实施了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拦下。经交警核实有关证件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了相应处罚,并进行严厉的教育批评。
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一、货车超高处罚标准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1、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以下的(含4.3米),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4.5以下的(含4.5米),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自地面算起在4.5米以上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
二、货车超长处罚标准
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温馨提醒:由于其严重超宽和超高又超长,而且还遮挡住了驾驶员的视线,这样的车辆在路上行驶,是非常危险的。如果碰到这种超长、超宽的车辆一定要远离,尤其不要跟在它们的后面。如果要超车,请快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