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消息,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商务局联合印发了《泰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资金补贴方案(2023-2024)》。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淘汰报废的泰州籍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为准,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微型货车和摩托车),2023年1月1日之前在泰州市办理登记,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报废时的实际使用年限距离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均可享受本次补贴。
根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类型、登记年限,补贴标准4000元至21000元,不同年度淘汰车辆的补贴金额=补贴标准×系数。2023年淘汰的,系数为1.0;2024年淘汰的,系数为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