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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故意不交通行费最高处五倍罚款!

近日,新修订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获表决通过,6月1日起施行。对于故意不交通行费的行为,《条例》明令禁止,违反者将被罚,最高处五倍罚款

河南:故意不交通行费最高处五倍罚款!

按照规定,这几种行为被禁止:屏蔽、调换通行卡或者使用伪造的通行卡;使用伪造、变造的通行费优惠证明文件;冒充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车辆;以非法方式妨碍计量器具正常计重或者干扰联网收费系统正常运行;其他故意不交纳或者少交纳车辆通行费的手段。

如有故意不交纳或者少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通行费,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高速公路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推广应用不停车收费系统,鼓励使用电子发票。收费站的设置以及收费设施、开启的车辆通道和上岗收费人员的配备应当满足车辆快速安全通过的需要。(信息来源:郑州晚报)

河南:故意不交通行费最高处五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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