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来卡车之家App
及时获取
最新卡车资讯
你好, 网站地图
卡车之家,商用车互动服务平台 全国
选择地区
全国 北京 河北 江苏 浙江 山东 河南 广东 上海 四川 重庆 山西
扫码下载APP

微信扫一扫下载详情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详情

轻卡 重卡 微车 牵引车 载货车 自卸车 皮卡 挂车 专用车 总成/配件 电动车
卡车之家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道路交通政策

2017年起苏州市货运将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卡车之家
空心

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苏州市运输管理处昨天发布消息,“苏州市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管理系统”已完成测试和试点,今年底,该系统将在苏州市区一定规模以上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试运行,2017年将在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分期分批启用。

2017年起苏州市货运将实行分类分级监管

截至今年10月底,苏州全市共有道路货运业户50328家、运输车辆124294辆,平均每户拥有货车2.47辆,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小、散”的典型特点。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隐患突出,投诉纠纷现象时有发生。

为更加高效地做好监管工作,市运输管理处在今年年初确定了关于货运行业分类分级监管的调研课题,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分类分级监管。11月上旬完成测试的“苏州市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管理系统”,将货运行业分为危险货物运输和普通货物运输两类管理。该系统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考核等方面形成静态监管体系;同时结合日常检查、社会投诉、其他执法部门抄告等信息,从违法违规行为、隐患整改、投诉处理等方面形成动态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系统自动将货运企业判定为“红黄蓝”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货运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实现重点对象重点监管。

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卡车之家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卡车之家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文章标签:
条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