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货车司机与公司的合同纠纷,最终判决货车司机承担3000元违约金。
货车司机李某在一家家纺城专门从事货运。2022年10月,李某与家纺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约定李某使用其自有货车,为该公司运输家纺原材料,运费据实结算。
他们所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未经公司同意,李某不得擅自为私人或其他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否则将承担违约金10000元。
签订合同之后,因为疫情原因,家纺公司的业务量骤减,李某的运单也越来越少。
为了谋求生计,李某开始私自对外承接运输任务,填补订单减少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随之李某的行为被家纺公司发现。他们认为李某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他私自对外承接货运,从而影响了自家公司运输的效率,不能按照约定完成应有任务。
家纺公司还把李某诉至了法院,要求其赔偿约定的10000元违约金。
在庭审中,李某承认自己的确有对外接单,但是在合同履行期间,他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公司的运单任务,也从未因为外部运单而延误过。
李某说,如果不是公司业务量骤减,导致自己无法维持车辆维护和日常生活基本开销,不会迫不得已对外接单。
法院表示,既然签订了合同,并且其中有明确规定,双方就应该恪守信用、严格履行。李某的行为有违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但考虑因疫情原因公司业务量大幅减少,其私接的订单也只能填补货车运营的基本费用,并没有实际获益,且家纺公司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李某的行为为公司造成了损失,因此酌情判决李某向家纺公司赔偿3000元。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全日制用工不能兼职,但具体要看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等规章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在本起案件中,李某的劳动合同有明确指出不能对外兼职,且李某也已签署合同,视为无异议,所以该条款的履行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卡友们认为自己所处公司的货源不多,想要对外承接订单,请先提前查看一下自己的劳动合同有没有相关规定,别一不小心也像李师傅一样被告上了法院。(信息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