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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费奇高 路政叫25吨吊车吊4吨小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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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就得二着过

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一辆不足4吨重的小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侧翻,结果高速路政人员叫来一辆25吨吊重的吊车施救。实际只需几百元的吊车费,一下子变成了3500元,事故处理总费用高达11600多元。

吊车费奇高 路政叫25吨吊车吊4吨小货车

曹先生自己抄录的收费清单

高速路政部门事前没有告知,事后给出巨额费用清单。昨日上午,当事车主曹先生拨打导报漳州新闻热线,直呼:“这是施救还是抢钱呀?”昨日,导报记者介入调查,漳州高速路政回应:当地民间施救单位如此收费不合理,高速路政协调工作不到位。经协调,昨晚,曹先生的最终费用降到了4000多元。

●  事件:小货车翻车事故处理费高达一万多

2013年12月27日凌晨5时许,曹先生驾驶一辆闽D牌照微型小货车,沿沈海高速从厦门拉着6吨左右的废旧木材前往龙海紫泥。当车辆行驶至紫泥与漳州道路岔口附近时,小货车右后轮发生爆胎,在靠边迫停的过程中发生侧翻,小货车压在路边的护栏上。

曹先生报警后没多久,漳州高速交警和高速路政(江东中队)来到了事发现场。高速路政通知当地民间抢修队通达维修厂前来进行现场的清理工作,出动了一辆大吊车,十多名抢修、搬运人员等。

12月30日,曹先生前往漳州高速公路交通执法一大队江东中队处理后续事宜。但令他没想到的是,高速路政工作人员告诉他,包括高速路产损毁及施救的费用,共计11600多元。

曹先生直呼对这个费用难以承受。“这个费用都赶上我小货车的车价了。”曹先生说,2012年4月份,他花了2万多元买的这辆二手小货车,现在的估价也就1万多元。

●  质疑1:4吨事故车用25吨吊重大吊车?

1万多元的各项费用中,曹先生发现,其中光吊车的费用,就要3500元。

江东中队的办事大厅墙上的《高速公路清障吊车收费标准表》中清楚写明:10吨以下(含10吨)的收费为800元,21吨至35吨收费标准为3500元。

曹先生回忆,事发后,高速路政叫来的大吊车,上面标着25吨的吊重。“我的小货车不足4吨,为何偏偏要叫来25吨吊重的大吊车?”曹先生说,光吊车费一项,就多了2700元。

回应:多出费用不应全由当事人承担

漳州市厦漳高速公路路政大队黄秋荣解释,经了解,因为通达维修厂没有10吨以下的吊车,当天只能出动25吨的大吊车。

不过,黄秋荣认为,因缺乏救援设备,增加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这很不合理,路政部门会与清障公司沟通,适当降低收费。

●  质疑2:收费为何不提前告知?

“吊车费,用3500元;抢修施救出动费,3人每人300元;搬货费10人每人250元,共2500元;拉搬货人员车费150元;运费1600元……”在一张白纸上,曹先生抄录了路政部门出具的各项收费清单。“事发时,我曾明确拒绝路政人员叫吊车的要求,但后面吊车和很多人员都出现了。”曹先生说。

最让曹先生不解的是,施救所涉及的所有服务内容及报价,没有人和他提及,也没有人征询他的意见。“我是花钱的人,事前却不让我做选择,也不让我知道花费的价格。”曹先生感叹,“这哪里是施救呀,简直就是来抢钱!”

回应:路政工作人员协调不到位

黄秋荣表示,没有事先告知,的确是路政工作人员沟通协调工作不到位。“是否提前告知当事人费用情况,在现实工作当中,是个进退两难的选择。”黄秋荣说,高速公路不同于普通道路,停留在上面的事故车辆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路政部门有责任在第一时间清除。如果事先告诉当事人价格和收费情况,有可能得不到当事人认同,贻误高速公路抢修时间。“为了保障道路的畅通,我们此前的做法是,单方面调动人员和车辆,清理完道路后再告知。”黄秋荣说,尽管他们知道这种以牺牲当事人知情权的做法并不妥当。

●  部门:10日前将要求做到事前告知

昨晚9时许,导报记者获悉,经路政执法部门的协调,曹先生的总费用从11600多元降到了4000多元。“既要保障高速公路的及时畅通,又要保障当事人对各项相关费用的知情权,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黄秋荣介绍。

黄秋荣承诺,在2014年1月10日前,会在漳州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推行统一的要求,工作人员在道路清障前必须告知当事人费用情况,至少是一个大概预算,避免后期当事人就民间施救组织间有关收费问题产生矛盾。

●  编后语:莫让车主雪上加霜

花钱的人,享用服务前竟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服务,也不知道将会产生的花费,而费用清单到事后才姗姗来迟。

如此不透明的收费,这让消费者如何不对收费的合理性以及有关部门的利益关联提出质疑?“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这个理由听起来很正当,但显然,在群众的利益面前,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好在,执法部门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通过努力协调,减少了曹先生的费用。我们乐意看到,相关部门付出更多的努力,避免类似事情再发生。(作者:王龙祥 郭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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