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发布《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有关规定补收车辆通行费:
(一)无通行卡的;
(二)持调换或者伪造的通行卡的;
(三)故意损坏、屏蔽通行卡,或者干扰收费系统、设施的;
(四)假冒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车辆的;
(五)采取其他方式偷逃通行费的。
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车辆通行费。
另外,《管理办法》规定,因收费车道未全部开放造成同一收费车道排队车辆超过200米或者造成收费车道平均有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时,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采取增加开启收费车道、启用应急收费设备等应急措施。(内容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高速撒钉子?百余辆车在服务区排队补胎
近日,在辽宁葫芦岛,有网友拍摄视频,记录了在京哈高速兴城服务区路段有撒落的钉子,不到一个小时有百余辆车被扎,被扎车辆的车主只好纷纷排队来服务区... 2023年10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