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来卡车之家App
及时获取
最新卡车资讯
你好, 网站地图
卡车之家,商用车互动服务平台 全国
选择地区
全国 北京 河北 江苏 浙江 山东 河南 广东 上海 四川 重庆 山西
扫码下载APP

微信扫一扫下载详情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详情

轻卡 重卡 微车 牵引车 载货车 自卸车 皮卡 挂车 专用车 总成/配件 电动车
卡车之家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税费政策

福建:高速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明年调整

卡车之家
浪女念旧

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12月20日,笔者从福建省高速集团宁德管理分公司获悉,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同意,福建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即从2020年1月1日起福建省高速公路收费车型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489—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货车/专项作业车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福建:高速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明年调整

调整后,货车/专项作业车按车(轴)型收费的基本费率为高速公路(非独立桥隧)0.45元/车公里、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平潭大桥)2.00元/车公里、泉州湾跨海大桥和厦漳跨海大桥2.14元/车公里,1-6类车型收费系数分别为1.0、2.4、3.6、4.9、5.3、5.8。

经批准行驶高速公路的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在六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4的方法计收。通行青州大桥的货车/专项作业车,1-4类分别按现有1-4类车标准计收,5、6类及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按现有5类车标准计收。

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按照实际行驶路径分段计收,ETC车辆通行费以1分为最小计费单位,非ETC车辆通行费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

文章标签:
条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