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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6日凌晨四点,湖北十堰高速公路民警例行巡逻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民警立刻向前查看情况。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含糊其辞、神色慌张,原来该司机驾驶证早已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
更让人吃惊的是该司机不仅无证还毒驾,真是拿法律当儿戏,可悲又可恨!幸好该司机被民警及时查处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各地交警部门查获的毒驾货车案例层出不穷,不少货车司机美其名曰开车提神,实则借此满足个人私欲。这种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行为无异于草菅人命,更是对法律的践踏,必将国法不容。
事实上,和酒驾相比毒驾带来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毒驾人员会精神极度亢奋甚至产生妄想、幻觉等症状,出现感知上的障碍。
吸毒后的视线范围、平衡能力、脑部运作能力、动作反应都比饮酒后的身体状况更低弱,对驾驶人员的意志力和判断力的影响极为严重,会导致驾驶人员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且往往造成比酒驾更严重的损害后果。
2012年4月22日,王某某吸食冰毒后驾驶营运大客车从上海前往江苏常熟,在常合高速行驶途中,神志混乱,驾车冲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造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
不可否认,毒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货车驾驶人产生兴奋,抵抗疲劳,但吸食毒品后驾驶货车的行为犹如一颗定时炸弹,一旦爆发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吸食毒品的行为本身就是犯法的,吸毒后再驾车可谓错上加错。
正因为毒驾对社会的危害性,关于“毒驾入刑”的呼声从没有停止过。特别是近年来关于“毒驾入刑”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探索和推动“毒驾入刑”的门槛和标准,相信不久的将来毒驾会和酒驾一样让驾车人“谈毒色变”。
总的来说,要想避免毒驾悲剧的发生最根本的还是要靠社会大众的自我约束,只有驾驶人能从思想上意识到毒驾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自觉远离毒驾才是最有效的治理手段。小编在此呼吁广大的货运人,从自身做起,远离毒品危害,真正的做到对自己和家庭负责,更要为社会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文/卡车之家特约作者:魏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