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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物流保险 白交钱的货运车队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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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化作海湾

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老周,10余年物流保险行业经验,百余物流客户信任委托,处理物流赔案上百起,遇无数保单陷阱、保险买错、无理拒赔,深感国内物流保险行业之乱象。2014年的第一天,离开保险公司,走到物流行业面前,开办自媒体---老周解密之物流保险,为您深度揭秘国内物流保险之陷阱,理赔要点。只为您不再被忽悠、不会再上当。

解密物流保险 白交钱的货运车队等保险

●  白白交钱的货运保险

2012年5月的一个下午,武汉天功物流有限公司尹总通过朋友转介绍向本人咨询货物保险事宜。期间拿出了国内一家大型保险公司为其提供的保险协议,让我给他看一看。看的过程中我就发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且现在看来,这个问题还非常普遍,所有我觉得非常有必要,专门说说这个问题。我们来看一下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保险协议中约定物流公司为投保人,而被保险人一栏约定为实际货主。而这样的约定方式----对物流公司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我们把这份保险协议翻来覆去的看了两遍,确认在整个保险协议和保险条款中,拥有保险金申请和理赔权的为被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协议中约定的实际货主。而投保人——物流公司除了在协议中约定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并无任何地方提到投保人有保险金的申请和获赔的权利。这样的约定,一旦发生损失,会造成两种情况:

第1种情况:物流公司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拒赔,因为在这份保险协议中,物流公司没有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赔偿。

第2种情况货主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给了货主,但是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向货主赔偿后,拥有向物流公司追偿的权力。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明白,被保险人为实际货主的保险协议,是物流公司出钱,为货主代为投保了货物保险,而物流公司自身的风险却没有得到有效地转移,就算货主得到了赔偿,保险公司还是可以找物流公司进行追偿,而且他还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合同条款支持。

哪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其实非常简单,就是被保险人一栏,必须填写您的物流公司,这样,您就有了保险金的申请和获赔的权力,而且在法律上,保险公司也就无权再向您追偿。

所以说,各位物流企业的老板们,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前,请一定注意被保险人是不是自己公司,如果不是,这样一份白白交钱的保险,老周还是劝您不签为妙。但白白交几万元钱的保费还在其次,关键是您以为自己公司受到了保险的保障,而实际上您的公司还处于风险裸奔的状态,如果在这个期间出现了整车火灾、整车倾覆等严重事故,而您又拿不到保险赔偿甚至会被保险公司追偿,可能几十万、上百万的损失,就得您自个来背,这后果---不堪设想。

听到这里,有的朋友一定会有所疑惑,这样的保单,我以前也买过,出了事故也赔了啊。老周只能说有这可能性:其一、赔案金额不大,保险公司为了来年的续保,给您赔了。其二、您运气好,保险公司的理赔经理不专业,给您赔了。但这事的关键在于,一旦出了比较大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真要找您追偿,法官会怎么判?

不幸的是。这样的案例已经出现了不少,例如2006年中国人保起诉上海宏威物流代位求偿权纠纷案,法院就支持了保险公司的追偿请求,判决上海宏威物流必须赔偿保险公司赔给货主的保险金。这样的案件,上网百度一下(货运保险追偿),就可以找到很多。

所以说,与其将希望寄托在保险公司的熟人或自己的运气上,不如在投保时就认真审核,将自己列为保单的被保险人,从源头上彻底的解决这个隐患。因为赔案小,一切都还好说。但当大的赔案出现时,就是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来进行案件核实、损失核算。这个时候,您的哪位熟人或业务员,就很难帮您搞定了。

什么?保险公司不同意将您的物流公司列为被保险人。这个嘛---您完全可以选择换掉保险公司嘛最后再强调一下,无论您是为货物、还是为员工投保,被保险人一定要是---您的物流公司。如果不是,这张保单就可能是一张白白交钱的保单。至于为什么物流公司为员工投保也要将自己列为被保险人,且听老周在以后的节目中为大家讲解。

白白交钱的员工保险

上周出差山东做一个咨询项目,在与多家物流企业聊天时发现,大家都非常重视员工风险,都知道员工要是在工作中出了工伤事故,企业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赔偿责任。于是大家就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来规避用工风险,这已经成为物流这个劳动密集型行业规避用工风险的一种相当普遍做法。

但老周今天要给大家说的是,如果企业要规避用工风险,而去购买团体意外保险,并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企业花了大量的保费,买回来的,极有可能是一张----白白花钱的保单。而这样的买错员工保险的情况,至少占了70%以上,所以老周认为,情况比较严重,需要赶快跟大家把这事给掰扯清楚。

首先,咱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2010年8月23日,在四川广安某机械公司上班的龙涛,出现工伤事故,左手不慎卷入机器,经劳动部门鉴定,该次事故为工伤事故,定为五级伤残。龙涛向法院起诉了机械公司,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机械公司赔偿龙涛45万元。但接下来,龙涛又向机械公司为龙涛投保意外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讨要赔偿金,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赔付了龙涛19万余元。

这个时候,机械公司不答应了,说这笔保险赔偿金该还给他们,因为这是公司出钱买的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龙涛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因此,这19万的保险赔款,应该归公司所有,但龙涛不答应。于是,机械公司将他告到法院,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法院判决龙涛还钱。

相信这家机械公司老板的想法,代表了目前绝大多数老板的典型想法。我公司出钱投保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我公司的用工风险啊。出了事,公司已经赔给了员工,这保险赔偿金,当然应该归公司所有啊。

但是,当法官碰到这样的案例,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机械公司作为投保人,以其在职员工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是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在保险协议中没有指明受益人,则受益人为法定,即龙涛自己或亲属。因此,在这份员工保险合同中,龙涛既是被保险人,又是受益人。所以龙涛在获得机械公司的赔偿后再找保险公司理赔,是其合法权利,并不存在不当得利。所以法院驳回了机械公司要求龙涛返还保险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听到这里,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物流老板可能就傻眼了,花了不少钱,结果这保险单,就是废纸一张。

为什么结果会是这样?且听老周给您细细解释一下。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员工个人,是属于福利保险的一种。其规避的是员工自身的意外风险,而不是企业的法律责任风险。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购买的是团体意外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员工在得到意外保险的赔偿后,依然有权依据相关的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进行法律责任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依然负有赔偿责任,并不能因为意外保险赔偿了员工而免除了自身的法律责任,企业的用工风险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转移。

有的老板很聪明,我还是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在保单中把我们公司或者我个人列为受益人,出了事故,赔款直接支付给我就行,这样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让我不得不佩服企业家的精明。但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要么是员工自己,要么是员工的近亲属,其他的人或公司,都不能成为受益人。即使有的保险公司把您或者您的公司列为了受益人,但因为这一条违反了保险法,属于无效条款,保险金依然不能赔给您。

现在这个社会,不懂法的人非常多,但出了事还不懂得找律师帮忙的,那就太少了。这样的案例,一旦律师介入,雇主单位再赔一份,就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哪我们做企业的,到底该怎样去规避用工风险呢?今天,老周要给您两个建议:

第一个建议,您给员工买社保,其中的工伤保险能非常有效的规避用工风险,但缺点就是太贵,一个员工一个月的社保费用怎么着也得千儿八百,一年就上万了,更要命的是,这社保费每年还在不停得涨价。对于劳动密集型的物流企业来说,真心买不起啊!

第二个建议,您去购买雇主责任保险,也能有效的规避用工风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员工个体不同的是,雇主责任保险保障的就是雇主在雇佣过程中应该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可以替代企业对员工工伤的法律赔偿。也就是说,出了工伤事故,如果根据法律您需要赔偿40万,雇主责任险赔偿40万后,您的公司就不用再赔了。但如果您购买的是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赔给了员工40万,对不起,您的公司,还得再掏40万赔给员工。

所以说,您如果考虑规避企业的用工风险,一定注意,不要买错保险。您可以买社保工伤、可以买雇主责任保险,但千万注意不要去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因为对于需要规避用工风险的您来说,这就是一张白白花钱的保单。

白白花钱是小事,关键是用工风险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真出了事,保险公司赔了,您还得掏钱再赔一次,您说这冤不冤。当然您要是钱多人好,在买了雇主责任保险或工伤保险之后,您再买一些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作为福利送给员工,那就另当别论了。

有的朋友就会问啦?这给员工买社保,太贵;给员工买意外保险,又没用,废纸一张;那剩下就只有雇主责任险了。这雇主责任险,会不会很贵啊?其实还真心不贵,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几乎是一模一样,保障的风险类型,也差不太多。但真出了工伤事故,对企业的来说,法律后果却完全不同。雇主责任保险才能真正起到用工风险规避的作用。

白白交钱的仓库保险

大家好,欢迎来到老周解密之物流保险,前面已经讲过了白交钱的货运保险、白交钱的员工保险,这物流行业中的仓库,也会出现白交钱的保单吗?您别说,还真有。今天,老周就把这白白交钱的系列给您凑齐了,给大家讲解一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仓库保险,也会出现白白交钱的情况。

首先给大家讲一讲物流仓储企业的风险特性,与一般的公路物流货运企业完全不同。公路运输企业的风险是在途风险,表现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但发生事故后的损失,也以整车损失为限。一车货,损失50万、100万。一年两年白干,也就做回来了。但仓库经营的风险特性,表现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比运输企业要小,可能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不会发生。

但一旦发生,例如火灾这种极端事故,造成的损失可就太大了。反正在老周这么多年的的从业经历中,没见过仓库火灾烧一半的。基本上,火起来3分钟内要是没给扑灭,也就很难扑灭了,只能干看着烧完为止。这样的极端事故发生一次,这损失,一辈子可能都还不起了。

面对这么大的风险,一些风险意识非常强的物流仓储企业往往会选择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办理保险过程中,在投保单中有一栏---(投保项目),需要仓储企业来填写。

仓储企业的老板就开始统计、计算并填写投保项目。这里举个例子,一个1万平方的仓库。主体结构,造价700万元;配套设备,例如自动喷淋系统、监控系统,造价200万;仓储工具,例如托盘、叉车、货架等,价值100万;仓储货物的价值,咱仓储企业不是太清楚,只能按市场价值估计,约为1亿。填好了,总投保金额1.1亿,交保险费,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

万一,咱说的是万一发生极端火灾事故,一把火全给烧没了,保险公司会怎么给您赔呢。首先,保险公司会让您的企业出具资产负债表,然后开始给您算。仓库主体结构,这个资产负债表上有,核实全损,给赔700万;配套设备,这个资产负债表里也有,核实全损,给赔200万;仓库工具,还是有,核实全损,也给赔100万;总共赔偿1000万,结案。

哎哎哎!这仓储货物的1个亿,咱也投保了,这个可不能算掉了。这里,老周给您打个包票,90%的保险公司理赔经理会跟您说,这货物不在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里啊!不是您企业的资产。对不起,根据公司规定,赔不了。麻烦来了!这最大的仓储货物损失,咋就不赔哩?花钱买了张废纸!你这一个亿不赔给我,我怎么赔给货主单位啊!

咋办,找保险公司说理去?我投保的时候保了仓储货物,保险费也付了,保险单也出了,你保险公司就应该赔给我。但保险公司也会有他的理由,是你的财产我赔给你,不是你的财产,我没法赔。举个例子,你走路上,看见一没人的房子,向保险公司投保100万,保险公司收您1万,万一一把火烧了,或者是您找人偷偷一把火给点了,保险公司赔您100万,您不是净赚99万吗。要是为不是自己的财产投保都能获赔,那大家都这样搞,这世界不就乱套了吗?

这保险公司的说法,也有些道理。但咱花钱为这仓储货物投了保,不能得到赔偿,咱们这物流仓储企业,岂不是比窦娥还冤。怎么办?保险公司不给赔,这边货主单位又每天闹。哪只能打官司了,但这官司,能打赢吗?老周在这里告诉大家,这官司啊!还真能赢,而且赢面还非常大。

首先,投保人能不能为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投保?答案是可以的,但是要有前提条件。我们先来看看财产保险合同,关于保险标的有明确的说明,其中一条是这样写的(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这仓储货物,不正是仓库经营方替货主保管的财产吗?答案有了,仓储企业可以为代保管的仓储货物投保的,但是保险公司又会说了,您投保时没有说明这是您代保管的财产啊?那么没有约定清楚的情况下,能不能赔?

保险是一份合同,其不仅受保险法的约束,也受合同法的约束。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相关内容,合同的解释要能体现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图。物流仓储企业为仓储货物投保了1个亿的保险,缴纳了保险费,且注明了财产的地址范围,而仓储企业自身又没有货物,所以不可能是为其他仓储货物投保。其投保的真实意图正是为了规避仓库中这些代保管仓储货物的风险。

根据以上两点,再加上保险法中规定,当合同条款解释有争议时,要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一方的解释。这官司打赢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但是不是每一场这样的官司都能赢?赢了官司,保险公司能不能全赔?老周,还真不敢给您打这包票。毕竟,您在投保的时候,确实没有约定清楚啊,也是有责任的。就算法官判您只承担10%,这一个亿的10%,也是一千万的损失啊!

讲到这里,有的朋友就会问了,保险公司的理赔经理,难道不知道打官司,他们输的可能性非常大,哪为什么还要坚持跟我们打这官司呢?这个就和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有关了。理赔经理懂这赔案的关键所在,但他的领导不一定明白,内部审计部门就更不一定懂了。如果理赔经理这一签字,给您赔了,万一他的领导或内部审计在审核时说他不该赔,那可真是有理说不清了。

理赔经理与其冒这个被审计的风险,不如让客户告,打官司输了赔出去,可就不是他的责任了。所以我们会看到保险公司的很多官司,明知是输,还是要打。但打官司,对我们物流仓储企业来说,却是劳神费力的一件事。一审二审下来,两年过去了。这一个亿的损失,物流企业更是拖不起啊!背后那么多货主等着要赔偿呢。所以说,不到万不得已,最好别打官司。通过技术手段,在投保时,就将保险纠纷产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才是我们真正要做好的事情。

哪怎样做,才能规避这白白交钱的情况发生呢?答案很简单,在投保时约定清楚就好了嘛。凡是不属于您企业又由您企业所代为保管的财产,在投保时都在后面打个括弧(代保管财产)。例如,仓储货物,货主的,加括弧(代保管财产);仓库,租来的,加括弧(代保管财产);以此类推,哪怕是小到一个托盘、一部叉车是租来的,一样括弧(代保管财产)。

这样做了还不算完,您一定要在投保单特别约定一栏中注明:本保单投保项目中,仓库、仓储货物(其他)为代保管财产。并在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特别约定中,一定注意检查要有这句话,否则,要求保险公司退单重出,或者做批改加入这句话。

这样下来,再出现事故时,保险公司就很难以类似理由做拒赔处理了。物流仓储企业保险的投保误区和细节非常多。例如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的区别;货物估值不足的处理;装卸中造成的事故能否获赔;水线免赔对仓库泡水事故赔偿的影响等等其他问题。这里受篇幅所限,容老周以后慢慢讲解。

●  白白交钱的车队保险

在前面的节目中,老周已经讲过了白交钱的货运保险、白交钱的员工保险、以及白白交钱的仓库保险。这物流行业中的车队老板们不答应了,说你得讲讲货运车队的车辆保险。老周就在想了,这车辆保险,存在白交钱的情况吗?这正好啊,前两天一家国内赫赫有名的物流公司加了我的微信,就保险安排做了比较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交流过程中,了解到这家企业,一年光运输车辆保险的保费支出就高达5千万之巨。这两天细细一想,坐不住了,这保费每年这样交,合理吗?今天,老周冒着得罪保险公司的风险,把这白白交钱的系列,给增加一个。给大家讲解一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车队的车辆保险,也会出现白白交钱的情况。

单独就一台货运车辆的保险而言,完全不存在白交钱的情况。因为你一台货车的保险给保全了,也就1万、2万的保费,保险公司能为这台车提供最高接近100万的保障。但就一个车队而言,特别是大型车队而言,保费动辄上千万,这白白交钱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了。相信大家一定认同这个观点,管理制度越完善、先进的管理工具越齐备(GPS、OBD)、管理水平越先进的物流车队,其车辆发生事故的频率和次数就越会越低。则车队保险整体的赔付率也就越低。

就上一个物流公司而言,货运车辆的保费支出达到5千万,交强险不用想,国家强制,必须买。这商业险按保守估计占比至少超过60%,3千万,这3千万的保费,真的有必要完全的支出吗?如果上述这车队的商业保险赔付率连续两年不超过70%,那您就真的要考虑一下,采取自保的形式来运作,是否更加合理一些。

首先老周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自保方式的风险管理。自保就是不需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在风险可以控制的情况下,采取风险自留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说简单点,就是不要保险公司参与了,自个给自个保险,出了事故,自己赔。哪运输车队的车辆保险,能否采取自保的形式呢?

就以上这个例子,我们来看一看能否采用自保的形式来运作:

1、根据保险公司经营的大数法则,一定数量的运输车辆,其总体的出险率是相对稳定的。例如1万台同类货运车辆,一年的事故率和损失率相对稳定,这是保险公司拟定保险费率和经营保险盈利的基础。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大型车队而言,大数法则同样适用,其出险率和赔付率也不会出现太大的浮动。

2、商业险保费3千万,赔付率70%,也就是赔付金额是2100万。如果采取自保的形式,结余保费900万。而车队出现一次极端事故,车辆全损加上50万的第三者责任,也就在100万以内。采取自保形式节约的900万元,足以抵御9次极端事故造成的损失。一个车队,一般一年也就一两次的极端事故,9次?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综合上述两点,既然规模大的车队,事故率和损失率都会比较稳定,而结余保费又能抵御高达9次的极端事故冲击,则这个车队就可以尝试自保了。哪自保,到底又有什么好处呢?

第一个好处,就是采用自保后,会对车队的安全管理起到正向的促进作用例如司机在没有车辆保险的情况下,驾驶行为会变得更加谨慎,从而能够降低事故率,安全管理部门会制定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也能降低事故率。

自保省下来的钱,可以投入更多的安全管理设备。例如:OBD,我们业内一家著名的物流公司,就是在采用OBD大量采集数据并分析后,发现车辆转弯时速低于30公里,正常行车时速低于80公里时,事故率和货损率都可以得到了大幅的降低;自保后,如果通过各种管理手段使得损失率进一步降低,可以制定更好的奖励措施来鼓励大家做得更好。

当这种正向促进使得事故率和货损率不断下降的时候。整个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准点率、运营效率、客户关系、实际上都是呈同比上升趋势。

第二个好处,就是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商业险保费3千万,赔付率70%,也就是赔付金额是2100万。如果采取自保的形式,结余保费900万。对于利润率越来越低的物流企业,节约的每一分钱,可都是真金白银的利润啊。

这自保的好处,还真不少。但老周要说得是,不是所有的车队,都适合采取自保的方式。那在什么情况下,车队可以考虑自保呢?这里啊,老周给出4个建议条件:

1、首先,您的车队必须是自有车队,一定不能是挂靠车队

2、车队达到一定的规模,车辆保险的商业险保费至少1千万以上

3、连续两年车辆保险的商业险赔付率不超过70%

4、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水平较高,对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有足够的信心

当这4个条件齐备了,您就可以考虑尝试自保了。说实话,老周这一期的节目讲述,其实压力挺大的。为啥?得罪人啊!就今天这个例子,如果采用自保,这车队的成本降低900万,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就是保费收入减少3000万哪!但老周想来想去,还是得讲。谁让咱已经站到物流行业这一边咧。前面的节目也是得罪人,再得罪得狠一点,也就管不了那么多,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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