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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大货车改装车头灯致盲现象严重

网友举报大货车改装车头灯致盲现象严重

“一到夜里,高速就像开了‘天眼’,对向车道两团‘小太阳’怼过来,我眼前瞬间只剩白茫茫。”——这是一名司机在短视频下的留言,点赞数高达数十万。短短一句话,把近年来大货车“魔改”车头灯光的危害描摹得淋漓尽致。

文|高李敏

近日,有群众在人民网留言,要求“整治大货车车头灯光改装问题”。而这一现象,就连同行的货车司机们也看不下去了,并有网友爆料全国改装最严重的地区有河南、河北、山东、陕西、山西、辽宁、内蒙古、黑龙江以及吉林等。

而根据过往网络信息整理,改装氙气灯、LED 射灯、激光排灯甚至可调角度“远光灯”的大货车比例呈逐年上升态势,已由过去的个体行为演变为“半公开”的群体现象。

网友举报大货车改装车头灯致盲现象严重

●  越改越亮:从“够用”到“炫目”的内卷之路

1、行业竞争“倒逼”亮度升级

在“按趟计酬、按吨结算”的货运生态下,夜间赶路是再平常不过的选择。部分车主认为“原厂卤素灯色温低、铺路窄”,为抢时效、省过路费,索性把车头当“移动灯塔”——先换氙气灯泡,再加装50W的LED射灯,甚至把工程用的220V泛光灯逆变接上车,一路“扫射”。

有司机直言:“你不装,别人装,会车时被压得死死的,还怎么超车?”于是,灯光内卷从“够用”走向“炫目”,从单车走向车队的“标配”。

网友举报大货车改装车头灯致盲现象严重

2、汽修门店“技术下沉”降低门槛

以“货车灯光升级”关键词在电商平台检索,跳出大量“12V—24V通用120W白光射灯”“大货车专用激光大灯”等商品,单价80—300元不等,并附赠“无损安装教程”。

有维修工透露,改装无需备案,最快20分钟就能在保险杠内侧完成“暗线”走线,再配一个驾驶室内“独立开关”,交警检查时一键断电,“基本查不到”。正是“技术下沉”与“低价竞争”叠加,让灯光改装像换雨刷一样简单。

网友举报大货车改装车头灯致盲现象严重

3、监管盲区形成“法不责众”心理

目前,对货车非法灯光的查处多集中在路面抽检,但各地处罚幅度差异较大:河南、山东多地按“擅自改变机动车特征”罚款200元;若灯光影响号牌识别,则可按“遮挡号牌”一次性记12分。

然而,更多司机被抓后只是“现场拆除、警告放行”,违法成本远低于“夜间赶路”带来的时效收益。由此形成“被抓算倒霉,没抓就赚大”的投机心理,助推群体跟风。

●  危害凸显:从“光污染”到“血淋淋”的事故账单

1、瞬间致盲:夜间会车事故元凶

此前,有交警公布一起典型案例:一辆重型半挂夜间在某省道使用私自加装的4盏60W LED灯,与对向SUV会车,SUV司机因强光炫目驶入对向车道,与后方小客车相撞,致2死1伤。

交警实验显示,当LED射灯光强高于3万坎德拉(cd)时,对向司机瞳孔收缩时间延长0.7秒,相当于80km/h车速下“闭眼”行驶15米,事故概率提升3.2倍。

网友举报大货车改装车头灯致盲现象严重

2、隐患外溢:后车“背锅”同样惨烈

不少大货车在车尾或侧裙加装“后射灯”,防止被追尾。但强光直射后车挡风玻璃,反而让后方轿车驾驶员丧失距离感。

此前,某高速就发生因后射灯致后车司机视觉空白,引发7车连环追尾的恶性事故。

3、执法者“叫苦”:取证难、拆除难

灯光改装具有“可隐藏、可恢复”特点。部分司机在视线前方安装“翻板灯”,遇交警立即收起;有的把灯组藏在防撞栏内侧,非蹲地仰视难以发现。

有民警称,一次夜查平均要花8分钟才能拆完一台“暗线射灯”,而车流密集路段根本没有足够警力“逐一拆解”。

网友举报大货车改装车头灯致盲现象严重

●  提高违法成本,形成“痛感”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擅自改变机动车特征”仅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与动辄上万元的货运收益明显不匹配。

有卡友建议,在立法端,借鉴《道路运输条例》对非法改装营运车辆的处罚幅度,将“严重影响安全性能的照明改装”纳入“处5000—2万元罚款”条款,并可增加“暂扣营运证”的行政处罚。对因灯光炫目导致事故的,追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责,形成真正威慑。

在生产端,对电商平台、汽配城开展“光源质量+销售资质”双随机抽查,严禁流明值、色温远超国标的灯具流入汽修市场;对生产“便携式激光大灯”“爆闪雾灯”的厂商,参照《产品质量法》予以重罚并列入失信名单,让“害群之马”寸步难行。

另外,也有人建议,对屡次违规的司机、车队纳入“信用共享黑名单”,在货源招标、高速通行、车辆年检等环节提高抽查率,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当然,还有人鼓励大家通过“随手拍”举报灯光超标车辆,并在核实后给予话费或微信红包奖励;同时,在驾驶证申领、满分学习环节增设“夜间光安全”课程,让“光污染”危害深入人心。

编后语

“车灯”原本是为了照亮前路,却在畸形竞争中沦为“暗器”。当“亮一点”成为个体逐利的理性选择,最后反而会“伤害”到自己。

当然,只有当违法成本远高于改装收益,大货车才能真正从“祸车”回归“车辆”,让我们共同呼吁:请还车灯原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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