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货车司机为何秒变“钢材大盗”?一通电话成“潘多拉魔盒”,神秘男子承诺的“赚外快”,结果钱没赚到却收获了通往监狱的门票。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9年11月,某小区建筑工地急需一批钢材,工地负责人蒋某就委托一家钢材经营商户进行包揽业务。随后钢材经营商就联系了一家钢材营运商,该运营商就安排了5辆货车运送钢材。
在此之前,货车司机张某和谢某同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表示自己有办法可以帮助他们赚取外快,并且承诺绝对不会亏待二人。在金钱的诱惑下,张某和谢某都同意了。当天晚上,对方用吊将钢材从张某货车上吊下来,切割后在重新装车,然后给了张某3200元的好处费。在谢某将货车开往武汉后,对方则将比分钢材掉包,并给予谢某5000元的好处费。
当两人将钢材运输至工地开始卸货后,工资负责人蒋某就敏锐地察觉到这批钢材有问题。于是要求张某和谢某的货车过一次磅,过磅后发现这两辆货车均有“缺斤短两”的现象。经查,张某车上缺失了钢材6.53吨,价值约27883元;谢某车上缺失了6.08吨钢材,价值约25962元。案发后,公安局分别暂扣张某、谢某身上的现金3200元、4300元。随后,张某和谢某分别退还赃款3万元、3.28万元。
经法院审理,张某、谢某伙同他人盗窃钢材,由于数额较大二人均构成盗窃罪。念在归案后,二人认错态度良好,积极退还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经法院审理,判处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谢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张某、谢某违法所得款3200元、50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好听点是“赚外快”,不好听点就是怂恿卡友去盗窃。最后卡友不仅没赚到一毛钱,还惹了刑事官司。卡友们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哪怕对方说的天花乱坠,都不要心思松动。只要我们老老实实的干好本分工作,还怕发不了财?(信源/香城都市报 文/杨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