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5月2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六局委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措施》明确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符合国六排放要求燃油新车给予每辆4000元补贴;购买新能源汽车每人给予5000元补贴。
经整理,要点如下:
一、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
2020年12月31日以前,上海市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同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新车,并在本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每辆车4000元的财政补贴。
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让利补贴,通过“政府有补贴、企业有优惠”,放大财政补贴效应,释放更新置换消费潜力。
二、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落实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中央财政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前,上海市个人消费者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并在本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对符合要求的消费者每位给与5000元补贴。
三、促进燃料电池汽车加快应用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公共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路,重点支持物流车示范应用。出台加氢站建设布局规划,抓紧制定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研究补贴政策。2020年新建5座以上加氢站,力争完成全市10座以上加氢站布局。
四、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
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继续发放免费专用额度。对消费者将燃油汽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相关部门提供新能源汽车专用额度后,允许消费者继续保留燃油汽车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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