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来卡车之家App
及时获取
最新卡车资讯
你好, 网站地图
卡车之家,商用车互动服务平台 全国
选择地区
全国 北京 河北 江苏 浙江 山东 河南 广东 上海 四川 重庆 山西
扫码下载APP

微信扫一扫下载详情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详情

轻卡 重卡 微车 牵引车 载货车 自卸车 皮卡 挂车 专用车 总成/配件 电动车
卡车之家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政策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禁止挂靠经营 3月施行

2024年1月16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禁止挂靠经营 3月施行

《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有哪些亮点?

1、围绕禁止挂靠经营,《条例》强调“两客一危”企业禁止挂靠经营,规定了客运经营者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统一管理、调度车辆和驾驶人员,统一财务管理,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道路运输车辆挂靠本单位经营。

2、围绕加强源头治超,《条例》明确货运源头单位是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主体,规定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装载相关制度,配备称重计量设施设备,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对违反相关要求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章标签:
条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