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颁布《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法规调整,与卡车相关的条文主要体现在第35条、第36条、第37条和第38条,修改详情如下:
本次法规调整适当降低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者、监控平台等违规行为的罚款额度,进一步减轻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同时是删除了在实践中因违法行为较难界定,执法矛盾较多的条款,对于处罚对象不够明晰的条款予以明确,更大程度上有利于保障卡车司机基本权益。
还在等什么,赶快把这一好消息分享给更多的卡友知道吧。(信息来源: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