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2月公安部所推出的“新规”,众多卡友纷纷称赞:推出了许多人性化的举措,使得许多“一刀切”的政策得到了完善和解决。不仅对于卡友来说更加的利好,同时也避免了一部分卡友在驾驶证扣完12分之后,做出的一些不理智行为的发生。
根据以往的事例表现,在过去的交通行政执法工组中,很容易引起和计划执法者和被执法人员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关键之点就在于执法者和被执法人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过去有部分执法人员不了解具体情况,片面地追求处罚现象偶有发生,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这一根本目的弱化,远离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工作的本意。此类事件的诞生不仅不能将教育和处罚手段有机结合,忽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在无形中造成了两方关系的紧张。
“一刀切”的进行罚款罚分,虽然合法但未免有些“不近人情”。毕竟,惩戒只是手段,而非目的。
对于不少卡友来说,一些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非故意而为之,有的是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有的是因为道路资源有限迫于无奈,还有的可能是外地车不熟悉道路情况等等,许情况都属于“情有可原”。
我们能看到,本次公安部的“新规”通过了推行学法减分,优化调整记分分值,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等措施,对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 将从前“硬性处罚”的处理方式变换成了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柔性执法”举措,让执法变得更人性化。
同时,本次“新规”不仅推出了扣满12分不降级的制度,同时对原有的违法记分分值进行了修改,并新增了为9分的违法行为分类,同时取消了分值为2分的违法行为分类。
据统计,此次修改过后的所有的记分项目总计50条,共268分;修改前共计49条,共275分,总分值有所降低。针对卡友们比较关注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问题,此次改变总体对分值进行了下降。
采用这样的“柔性举措”,正是交管部门贯彻落实 “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运用好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能够体现出执法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能使被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而自觉纠正问题、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很好的解决了执法人员与被执法人员之间矛盾和冲突的诞生,营造出优良的执法气氛。
● 编后语
当然,我们卡友还是需要明确:取消12分降级制度,并不是说对货车司机的违法行为没有处罚,而是采用了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的执法手段,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手段,从根本上树立正确合规的驾驶习惯,避免更多的交通违法行为事件的发生。(文/霍景春)
交通部法规原文:
2021年12月27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7日:《<机动车登记规定>将有新调整》
2021年12月27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卡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