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桥长度超过15公里(含)的高速公路大桥救援服务按附件1收费标准上浮60%执行;2000米(含)以上高速公路隧道救援的拖车、吊车服务按附件1收费标准上浮20%执行。
2、使用同一台施救车辆(吊拖合一车辆)对同一辆车进行吊车和拖车作业的,其收费按对应车型吊车、拖车二项收费标准合计的70%计收。
3、对装运属于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行救援,其服务收费标准可比照同类车辆上浮50%。
4、应被救援车辆当事人要求,救援车辆到达现场而无需救援服务的,按不高于附件1中相应车辆收费标准的50%向当事人收费(吊拖合一车辆按不高于对应车型拖车收费标准的50%计收)。
5、受被救援车辆当事人委托,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提供货物保管、运输、乘客转运和车辆维修等服务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项目的具体服务费用应按照事故(故障)发生地市场实际价格水平结合救援服务过程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6、拖车服务的距离为被拖车辆起拖点至就近高速公路出口的距离,高速公路出口以外的费用按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一般道路车辆救援标准执行。根据收费站出口称重信息,被拖车辆超限超载30%(含)以上的,超限超载部分每吨加收20元;超限超载100%(含)以上的,超限超载部分每吨加收40元。
7、吊车作业收费标准为中准价,允许上下浮动20%。起吊高速公路路基以外的车辆、货物或动用50吨(含)以上吊车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8、同时拆换多只轮胎时,第2只起每只收取50元。同轴同侧两只轮胎需拆换里侧轮胎的,按拆换二只轮胎计收。
9、车型分类按交通部JT/T489—2003行业标准执行。
备注:
1、作业里程不足1公里按“四舍五入”取整,以公里计价。收费尾数实行2.5元以下舍,2.51-7.50元归5元,7.51元-9.99元进10元。
2、作业里程是指:清障车辆将故障车辆从故障发生地拖达指定地点的里程,最大计费里程不得超过50公里。故障车主有特殊要求(送市内维修厂、4S店等),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3、对请求清排障救援,清排障车已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要清排障服务时,按相应车型基价标准的50﹪收费。
4、发生机械故障(跨江大桥与隧道除外)且能在半小时之内排除的车辆(夜间除外),同时对能自行驶离发生事故地点不致影响道路交通的,不得强行清排收费。
5、如果清障车同时发挥了吊车,牵引等两项以上的功能的,按拖车基价收费,且吊车费用减半收取。
6、车辆抢修、货物保管、转运等劳务性服务费,按照行业定额标准或当地实际水平,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红岩前2月销量突破8千 同比增长118.54%
3月6日,上汽集团发布2018年2月产销快报.数据显示,上汽红岩2月销售卡车3016辆,1-2月累计销售8333辆,累计增加118.54%;南京依维柯2月销售卡车1301辆,... 2018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