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总质量4.5吨以下的蓝牌货车,于2019.01.01日起取消了“两证”办理要求。车辆无需办理营运证与驾驶资格证,只需要持有C级驾驶证即可驾驶车辆参与货运运输。这一规定是【交运】为运输行业减负的新规,然而规则说明的仅仅为「无需双证可运营」,并没有说明车辆参与运营无需投保「专用险种」。
1、货运车辆按照「额定载质量」运输个人的货物,出现交通事故可以正常获赔。因为登记于个人名下的机动车,理论上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运输个人的货物;规则中明确说明的是各类车型载货的极限(限制),并没有关于「非营运货车」不得运输货物的说明。而运输个人货物只是发挥车辆的正常功能,所以车险没有任何理由拒赔。
特殊情况:如运输过程中存在主观性的严重违章,比如严重超载、超速、闯红灯或者酒驾醉驾等,因这些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车险有权拒赔。而且不仅仅是货车,各类家用代步汽车都符合这一标准。车险承保的是合法登记注册,且按照规定检测并正常驾驶的车辆的保险事故;程度较轻的违章导致的事故也是可以一定比例免赔的,除非有「不计免赔险」才能获得100%赔偿。
2、货运车辆运输其他人的货物「赚取运费」,这种用车方式已经是标准的“营运概念”。如果车辆投保的是“营运车辆保险”,车险会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但如果车辆投保的是“非营运车辆保险”的话,那么这就属于保险层面的“‘非法营运”了,处理的结果可能会非常难以接受——首先车险会拒赔,其次“拒赔结果”会成为「非法营运」的证据链。
知识点:虽然总质量“≤4.5吨”以下的货车不用办理双证也可营运,但是货车在登记注册时还是可以选择“营运或非营运”。取消的营运证与资格证仅限于「运管机构」的管理,然而登记注册是另一个机构的业务,登记为营运性质而不去运管办理两证是没有问题的,但登记为非营运而事实从事运营——性质仍旧为非法营运。如果认为不好取证的话,看一看保单是不是“非营运性质”即可定性。
综上所述,非营运性质的汽车参与营运,车险拒赔并不是大问题。更重要的问题是“拒赔”的结果印证了非法营运的事实,假设走法律程序期望车险理赔的话,那么结果则是汽车所有人要面对《运输管理条例》中的,未取得(或认证)营运资质而擅自从事道路运输,需要承担的3万元以上或10万以下罚金。问题是不是会很严重呢?
总结:蓝牌货车取消两证确实属于减负,然而从业车辆还是会有一些“欲求不满”。尝试钻非营运车辆的「空子」,投保非营运车险看似能节省费用,可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怕是多年的辛苦都要付之流水了。所以轻卡与微卡两大车型建议正常投保车险,别做丢习惯捡芝麻的事情,没有多少汽车用户承担得起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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