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最近几天,我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想让我帮他看着买一台4.2米轻卡。但是特别强调的是:“他需要重载车型,因为高速公路针对2轴车限重放宽到了18吨”,还特别强调,相关文件已经对两轴轻卡限重放宽到了18吨。
那么我朋友看到的是什么相关文件?文件中有没有相关文件对于两轴轻卡上高速限重限制为18吨这一说法呢?答案是有的,但是这个文件,是一条明电,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2019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办公厅下发等级为特急·明电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文)。
其中,对两轴货车的通行管理规定做出了如下通知:鉴于两轴货车数量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部正在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治理之前,各地对于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同时,要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工作,为下一步进展专项治理提供支撑。
明电,指的是明码电报,指的是不具备保密性的文件。特急,指的是8小时内阅办,3天之内办完的文件。换句话说,这份通知,不具备任何保密性,需要相关部门在8小时内阅办,3天内执行相关通知。
这一份明电,让部分的轻卡经销商以及用户对于轻卡的宣传以及理解上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估计他们只看到一句“各地对于车货总重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已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
于是这段时间,部分经销商以”2轴车可以正常驶入高速”为由大肆宣传;于是这段时间,部分用户以“2轴车可以正常驶入高速”高调刷屏。
到底是不是这样呢?当然不是!
开篇我们就提到过,这个通知,只是一纸明文,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判断车辆是否超载,交通部门的执法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对于超载的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我们再回到这一纸明文当中,有两点需要大家特别注意:
1、鉴于两轴车数量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部正在商有关部门研究专项治理方案。
2、同时,要做好相关数据采集与分析工作,为下一步进展专项治理提供支撑。
啥意思?大白话讲就是两轴车情况复杂,暂时按照18吨为标准上高速,上高速的时候做好数据采集工作,我们正在研究专项治理,下一步为从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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