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据报道,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的“10.28”京藏高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煤车是否存在超载等问题引起了读者关注。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了解到,肇事车辆核载31吨,实际载重61吨,属于严重超载。
严重超载的拉煤车
大货车因超速、超载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媒体上时有报道,而每当大货车出了严重交通事故后,相关部门往往会针对此采取一些严管措施。然而实事求是地说,这些所谓的严管措施并没有达到彻底治理的效果,超速、超载的大货车依然肆无忌惮地在道路上飞奔。报道中的肇事煤车,核载31吨居然拉了61吨煤,司机明知刹车不灵还继续驾车行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大货车超载现象久禁不绝,固然缘于车主利欲熏心,但同时也折射出交通监管上的漏洞。由于执法力量有限,交通管理部门有时会把监管的重点放在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上,从而放松了对超载的监管,致使大货车超载成了一种常见的现象。另外,大货车与普通车辆相比可说是“人高马大”,具有一定的优势,这也在客观上增加了司机超速、超载行驶的胆量。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严重超载都是一种漠视生命的行为,必须给予严厉打击。这就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对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一视同仁,加大处罚力度,打消车主们超载的侥幸心理。有了合理、严格的监管,再加上毫不留情的处罚,相信车主们就算把钱看得再重,也不敢随随便便超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