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来卡车之家App
及时获取
最新卡车资讯
你好, 网站地图
卡车之家,商用车互动服务平台 全国
选择地区
全国 北京 河北 江苏 浙江 山东 河南 广东 上海 四川 重庆 山西
扫码下载APP

微信扫一扫下载详情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详情

轻卡 重卡 微车 牵引车 载货车 自卸车 皮卡 挂车 专用车 总成/配件 电动车
卡车之家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道路交通政策

司机罚2万 改装厂罚5万 还敢非法改装?

司机罚2万 改装厂罚5万 还敢非法改装?

【卡车之家 原创】改革开放后,随着物流运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物流行业,慢慢的运费下降,竞争日益激烈,一些“聪明人”开始超载运输。超载意味着多拉,意味着车辆负荷加大,改装成了绝大部分超载司机的选择。

●  超载乱象屡禁不止

司机罚2万 改装厂罚5万 还敢非法改装?

不久前某微信群卡友发的图片,一辆牵引车拆掉驾驶室后面的线束、气路、车桥,加强大梁。稍懂汽车制造的卡友都知道,不管是什么厂家,生产的车辆是有载重冗余的,车头标载25吨,拉个30、40问题都不大。

司机罚2万 改装厂罚5万 还敢非法改装?

可事实证明一些人的贪念的无止境的,多拉点,自己口袋是多了几张票子,但对道路的危害,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危害,和同行的收入,你有没有考虑过?

司机罚2万 改装厂罚5万 还敢非法改装?

司机罚2万 改装厂罚5万 还敢非法改装?

看到路上明目张胆的超载车,以至于很多守法运营的司机都在感叹:17米5就是抢钱,什么时候大板才能消失。

●  多部门多条例禁止改装

而国家目前有5部条例,共6条规定,严格禁止任何改装车辆的经营使用和改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货运经营者应当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司机罚2万 改装厂罚5万 还敢非法改装?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注:上述规定有精简,仅涉及货运车辆经营和改装)

●  司机罚2万 改装厂罚5万

针对非法改装涉及的司机和修理厂,国家也有多项明确的处罚说明。

1、一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二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司机罚2万 改装厂罚5万 还敢非法改装?

3、三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四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但目前有一个铮铮的事实就是,非法改装基本没人管,特别是涉及到超载安全性上的违法改装。一方面这些违法者猖狂超载,一方面守法司机叫苦不迭。

当然,还有一点必须要说的是,我们反对任何非法的改装。但是对于合理性的改装,我们呼吁执法部门也不应当吹毛求疵的挑骨头。例如:

#为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临时的防护措施

#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驻车空调

等等一系列货车运营者为了超载运输,利益最大化的非法改装。

●  编后语

你是多拉了,你伤害了同行的利益

你是多拉了,你扰乱了行业的健康

你是多拉了,你不过帮货主省钱了

作为卡车媒体,我们希望货运物流行业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壮大,希望每一位卡车司机都能开好车,多赚钱,多拉快跑。但是,多拉快跑始终是建立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实现的。(文/朱鹏飞)

文章标签:
条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