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5月27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查获一起货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交通违法行为,小货车驾驶人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不随身携带驾驶证被处以250元、扣1分的罚款,同时将小货车擅自改变的部分进行拆卸恢复原状,及时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交警四年大队在西环北路北部湾大道交叉路口处设置临时执勤点,对过往的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重点检查超载、非法改装、加宽、加高等改装改型交通违法行为。上午10时20分左右,一辆车牌为桂NF**17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被拦下,当执勤人员转到车后方检查时,这一幕惊呆了现场的执勤人员。
该车的后面居然悬空挂着一只铁笼,铁笼仅用三根绳子绑住,笼子里面放有一头约200斤的活猪。这只猪成功地将该车的号牌全部遮挡住。经询问,驾驶人承认自己的车为了多拉货,便擅自在车尾后面绑上一只铁笼,自己心里蛮得意,觉得自己赚大了,没想到还是被交警逮到了,得不偿失。
随后,民警指引驾驶员将铁笼里面的猪放置到安全的地方拉载,将车辆恢复原貌,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由于驾驶人不带驾驶证上路驾驶,且擅自改变车辆外形拉货,执勤人员按照规定对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50元、扣1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