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障拖车收费标准
清障吊车收费标准
通知原文: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清理地方审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宁财[综]发[2017]428号)精神,宁夏公路管理局确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我区公路管理部门五个分局所属30辆清障车的高速公路机动车清障费,取消收费后暂时实行免费保障,严禁以任何名目变相收取清障费用,对需清拖的车辆就近拖出收费站出口即完成清障服务。
当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或高速公路清障力量不足时,可由事故或故障车辆当事人委托社会救援机构参与清障,由社会救援机构按有关规定收取清障费用。
注意:这里的免费清障车公路管理部门五个分局所属30辆清障车,救援电话全国统一服务电话12328。如果使用社会机构的清障车,依然是需要付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