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喷涂要求:驾驶室车门外部两侧喷涂运输公司全称,字体样式为黑体,高度应不小于80mm,并以向下圆弧形显示。
车辆号牌要求:车厢尾板外侧面中部,喷涂放大版车牌号,喷涂面积不得低于整体尾板面积的50%,且文字清晰可辨别。
车辆采用统一外观喷涂颜色,整车使用绿底白条颜色样式。其中绿色RGB(47,217,39),白色RGB(255,255,255)。如上图所示!
车辆车载终端采用北斗兼容终端,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要求,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的车载终端的公告》,能接入我市新型泥头车信息管理系统监管平台,并符合附录A、附录B的规定。同时,车载终端还需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1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 讯协议技术规范》(JT/T 808-2013)相关标准规范。
车辆应具备车载称重监测系统、车厢顶盖闭合监测系统、车辆运行线路监测系统以及车厢举升或前厢板平推监测系统,通过上述监测系统可实现对车辆是否为空车、重车、静止状态载重质量、顶盖是否闭合运行线路是否偏离、车厢是否处于卸载等状态的实时监测;车载终端能通过CAN 线实时读取到车辆VIN信息。
当上述监测系统中任意一项出现连接断开、失效等情况时,车载多媒体显示屏能及时显示故障原因,并自动进行重复语音提示:“请注意,外部设备异常”。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时,应能具备自动提醒功能并满足如下要求:
a) 当车辆处于重车状态下,运行路径偏离规定路线时,多媒体显示屏显示“路线偏离”,并进行重复语音提示:“请注意,路线偏离”。监测结果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
b) 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顶盖闭合不到位的情况时,多媒体显示屏显示 “厢盖打开”,并进行重复语音提示:“请注意,厢盖打开”。监测结果及截取图像可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
车辆进行举升卸载时,多媒体显示屏显示“车厢举升”,并进行重复语音提示:“请注意,车厢举升”; 车辆进行平推卸货时,多媒体显示屏显示“前厢板平推功能启动”,并进行重复语音提示:“请注意,前 厢板已启动”。监测结果可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
该文件主要是对自卸车整车、标识及颜色、智能化功能及技术方面作出明显规定要求,所以厂家及经销商方面必须要满足这些要求,否则不能现售上牌。至于附件其他内容,大家可点击(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