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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的分歧 交警路政执法标准有望统一

【卡车之家 原创】最近关于GB1589的修改,在卡车司机圈子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个标准的修改,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法规修改,同时随着该标准的施行,将改变以往在治理超限超载治理过程中,交警一个标准,路政一个标准的尴尬局面。也就是说,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超限超载标准有望统一。那这两个标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12年的分歧 交警路政执法标准有望统一

●  交警路政为啥不统一 执行法规各不同

一直以来,对于超限超载,卡车司机和物流企业都比较蒙圈。首先我们要知道,超限和超载是两个概念。通俗的说,超载是指车辆所在货物重量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而超限是指超过公路部门所规定的不同种类车辆的最大总质量,而路政部门目前执行的超限总质量是大于交警部门的。所以就有了中、重型卡车超限必定超载,而超载不一定超限的怪象。

12年的分歧 交警路政执法标准有望统一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交警和路政的标准不一,为什么不一?因为各自执行的法规不同。交警执行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这部法律针对超载的定义是,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即为超载。

12年的分歧 交警路政执法标准有望统一

而路政执行的是《车辆超限治理方案》,该方案中对于超限的定义是,一根车轴载荷10吨,以此类推,但6轴及以上车辆的最大总质量不得超过55吨。这就是一直以来大家所诟病的,交警、路政两个部门双重标准。

●  源起超限治理 两个标准为过渡

早在2000年的时候,交通部2号令就公布了基于当时的《GB1589-1989》所制定的车辆轴重及总质量限值标准。6x4加上3轴挂车总重限值为46吨,相比现在的49吨,实际上当时的这个标准更低。但这个标准只是出来了而已,基本等于没有执行。

12年的分歧 交警路政执法标准有望统一

时间来到了2004年,国家7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这才算正式开始了治超工作。正好2004年也是修改后的《GB1589-2004》颁布实施,根据这个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直至今日依然在施行的超限限值标准。也就是根据轴数来确定总质量最大限值,也才有了一根轴载荷10吨,并以此类推,但6轴及以上车最大总质量55吨的标准。

12年的分歧 交警路政执法标准有望统一

而2005年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基于《GB1589-2004》这个标准来制定的。这部法律对限值的规定没有放宽,行驶证上的额定载质量是和《GB1589-2004》相符的。也就是说,交警是按照行驶证上的额定载质量来判定是否超载,而路政是依据《实施方案》来判定车辆是否超限。

这是为了顺利的完成治理超限超载而制定的过渡措施。所以就产生了,交警一个标准,路政一个标准,用户有些无所适从的尴尬现象。更为尴尬的是每个省,或者是一个省内就有多重标准,这让很多卡车司机更是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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