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从业二十年,旧事新意尽笑谈。
无锡312国道大桥侧翻致使3死2伤的事故,使超载现象再一次成为舆论焦点,货车司机成为众矢之的,从重处罚、“超载入刑”的呼声不绝于耳。
可是超载的问题,背后的原因非常复杂,要不然也不会喊了几十年仍得不到解决了。每次都是治超一阵风过去,该超载的仍然超载。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机制、条块分割的行政机制、“以罚代管”的道路交通管理现状,导致了超载问题近乎无解。
我国的物流费用并不低,但司机收入却不高。资料显示,我国的物流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高达30-40%,是发达国家的3倍左右。可是这些钱,却没能到卡车司机手里。
工作原因接触卡车司机比较多,对他们蛮同情的,这是一份危险、枯燥而所得甚少的工作。从业门槛低,只要有驾照(轻卡C照都行)就可以给物流企业当司机,交个首付就可以自己当车主。
因为比起进工厂打工来说要自由一点,所以大量低学历、没有其它谋生技能的人涌进来。一旦进了这行,就会发现客户拼命压价,过路费高,平台(货拉拉、运满满、信息部)要抽成,每月都有大笔车贷要还,还得留钱养家。
遇到罚款更不得了,逮住一次十天半月就白干了。所以只能单趟越拉越多,多挣点去弥补损失。因此越超越罚,越罚越超,形成了恶性循环。
超载实际上对货主和司机都有眼前的好处,货主可以降低物流成本,司机可以多挣点。货主物流成本降低,实际上是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生产成本。
试想,如果其他费用不变,运输费用翻一番,你愿意承受所有消费品价格上涨一半的压力吗?别说你愿意,真这样的话连政府都头大。
但超载确实有很强的负外部性,即给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带来了损失,让社会承受了道路压坏、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风险。从经济学上说,当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外部性问题时,政府就应该负起这个责任来。
这些年政府在治理超载方面做出的努力不可谓不够,颁布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但超载仍屡禁不止,为何?治标不治本之故。
现在很多人呼吁“超载入刑”,严格量刑当然会有用,但是仍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法律不可能摆脱随机执法的问题,会让卡车司机产生侥幸心理。
试想,连疲劳驾驶、边开车边打瞌睡这么危险的行为都屡见不鲜,时常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这些没学历没技能还欠了一堆外债的重卡司机,能在多大程度上害怕坐牢?
整个货运产业链上,司机是最弱势的群体,单单把司机拉出来治罪,也有违公平原则。
那么应该怎么办?
我觉得,一是杜绝“以罚代管”、罚钱了事,斩断这个行业上的灰色利益链条,代之“黑名单制”,实施行业禁入。
二是全面严格执法,处罚对象不应局限于司机,货主、运输企业都也应该严格追究。
对上下游的治理才能真正改变行业生态;在高速公路、国道或者高架桥入口全面设置电子称重,实现“货车必检,超载超限禁入”,对待超载超限车辆,首次遣返,二次直接吊销证照。
三是降低过路过桥费,让货车司机和车主在合规前提下获到合理利润。让运营主体挣到钱,他们也就不必干冒大险。
实际上,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很少有超载现象发生,既是因为巨大的处罚力度使得运输企业和司机不敢超载,也不想超载,也是因为卡车司机的收入在整个社会来看处于中等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是时候应该适当的回馈一下为经济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卡车司机群体了。也希望大众不要一谈起卡车司机就为之色变,毕竟,我们的美好生活,离不开他们的努力。(文/卡家号:卡车届老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