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帅气的卡友很累,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
2016年8月21日,广东省东莞市,一辆大货车行经东部快速茶山路段时,与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事故,货车车头严重受损,大货车司机当场死亡。 茶山交警大队办案民警透露,货车司机夹在驾驶室里面,消防队员把车撬开后,把货车司机抬出,经过医生的诊断,货车司机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
根据现场观察,货车驾驶室严重弯曲变形,驾驶位向后移动了2米左右的距离。警官由此推断,发生碰撞时,货车的行驶速度相当之快。
办案警察透露,发生事故的时候,半挂牵引车上只有司机一人,半挂牵引车司机没有受伤。
事故又是怎么发生的呢?经调查,半挂牵引车司机刘某称,事故发生时,他的车由于故障停在应急车道里等待救援,结果被货车追了尾。
由于该路段没有视频监控,办案警察无法确认刘某的说法是否属实,而货车司机朱某已经当场死亡,为了弄清楚死者的情况,警察辗转找到了朱某跑货运的运输公司。
调查后发现,货车单位安排朱某早上8点多的时候去顺德,后来又返回东城,然后是在返回常平的路上发生事故。
图为刹车痕迹。
经过鉴定,事故货车的刹车、转向等性能,均符合相关规定。由此,交警部门得以排除由于操作失灵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事故的发生,很可能是朱某的疲劳驾驶或注意力不集中,而导致的。办案警察透露,朱某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虽然是被追尾一方,但半挂牵引车在这起事故中,也并非完全无辜。根据中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按照规定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车后五十到一百米处摆放三角警示标志,但刘某才放了十几米。
由于安全警示距离不够,后方车辆很可能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采取制动和避让措施,这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由此,茶山交警大队认定,半挂牵引车司机刘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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